一、考生务必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参加考试。
二、考生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考生进错考场或坐错座位,考试成绩无效。
三、迟到三十分钟者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后方可出场。
四、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纸张、报刊、计算器、手机等一切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已带入的应交监考老师存放于指定位置。
五、答题前必须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及座位号等个人信息,不在规定位置填写的,成绩无效。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答题部分一律按要求用黑色、蓝色签字笔或圆珠笔在指定位置作答,不得在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该科成绩以零分计数。
七、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模糊、污损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八、遵守考场纪律,违规违纪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处理。
九、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卷,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试题、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带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