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现有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27号)安排,我校2021年继续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学制 | 学科门类 | 所属专业类 | 招生计划 |
两年 | 30 | |||
两年 | 30 | |||
两年 | 30 | |||
两年 | 30 | |||
两年 | 30 | |||
两年 | 30 | |||
两年 | 30 | |||
两年 | 30 | |||
两年 | 30 | |||
两年 | 120 | |||
两年 | 75 | |||
两年 | 75 | |||
两年 | 30 | |||
两年 | 30 | |||
两年 | 30 | |||
两年 | 30 |
注: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学费按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具体参照《
2.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3.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将根据报考人数及生源质量情况适当调整。
二、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中国高等
(三)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6月12日12:00至6月20日24:00前登录
(二)上传材料
报名全部为网上进行,无需邮寄纸质材料,考生须将以下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本人签字确认的《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尚未发放者须有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说明考生已完成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学分,具备毕业及获得学位条件)。
4.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扫描件。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建议使用毕业证书上的照片)。
6.本科期间获奖证书扫描件(竞赛获奖、奖学金、三好学生证书等)。
以上材料要求扫描清晰,彩色,并统一打包以“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大小在50M以内,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考生于6月27日前登陆报名系统或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审核结果。
五、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核
(一)考核方式:面试考核
(二)考核时间:7月3日-4日
(三)考核内容:面试由考生申请报考的专业所在学院组织进行组织,主要考查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四)其他:各专业具体考核
六、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核
(二)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邮箱zhaosheng@guet.edu.cn。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确认的《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5.本科期间获奖证书原件。
其中,《
七、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明。
八、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九、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73-2290010(兼传真)
招生咨询邮箱:zhaosheng@gue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guet.edu.cn/zs/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1号(邮编5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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