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商请共同做好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录取相关工作的函》(桂卫函〔2023〕282号)要求,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当地农村。根据自治区考试院提供的相关材料,我校对报考学生进行了资格核查,现将审查结果公示,从今日起公示三天,自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7日。
如审查不合格考生信息有误,符合填报要求的,请于7月7日12:00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及父母所在页照片发至邮箱675836631@qq.com,联系电话:0773-5895160,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1:2023年广西农村订单定向临床医学免费生填报资格审查表
附件2:桂卫函〔2023〕282号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本科)招生计划表
附件3:户籍地为农村的界定说明
点击查看附件1:2023年广西农村订单定向临床医学免费生填报资格审查表.pdf
点击查看附件2 :桂卫函〔2023〕282号 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本科)招生计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