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直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管理暂行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次专业分流方法:
一、直升本科专业分流的学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选择专业(专业类)。
二、按“综合测评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分流。根据直升本科学生预科学习期间综合测评排名,按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选择专业(专业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排名按《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生可根据个人志愿,在公布的各专业直升计划数内自主选择专业(专业类),计划已经满额的专业(专业类)不能再选。
四、学生本人应亲自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选择,选择专业后现场签名确认。确因特殊情况学生本人不能亲自参加的,可以书面委托老师代替选择专业并签名确认。对于无书面委托又未能按时到达现场的学生,由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学生,并在其班主任或辅导员到场见证下,学生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择专业。如果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不能到达现场,又未委托他人的,或者因其他原因没有选择专业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择专业,由学校根据专业人数缺额情况直接安排专业。每位学生选定专业(专业类)的时间一般为1分钟内。学生已签名确认的专业(专业类)即为录取的本科专业,不得更换。
五、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只需选择招生大类,不选择具体专业。大学一年级按大类培养,大学二年级开始按分流后的专业培养。
六、学生自愿放弃选择专业(专业类)的,原则上由我校直接安排到剩余计划的专业(专业类),或尊重学生意愿作退学处理。
七、学生专业选择结束后,根据学生专业选择结果进行现场公布,并将学生专业选择结果按规定报学校审批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按规定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3月6日联合印发),部分专业(专业类)对身体条件有限制,请根据本人身体条件选择专业(专业类)。
九、现场专业分流时间和场地以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安排为准。
南宁师范大学
2023年5月
点击查看南宁师范大学2023届少数民族预科班直升本科分专业计划安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