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我校于近日收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调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招录事项的通知》(桂卫科教发[2022]2号)文件,文件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志愿填报方式、录取规则进行了改动,详细规则请参见文件(附件)。
请广大考生在报考前了解招录规则,以免出现错报、漏报现象。旧的规定与上级部门最新文件有不相符之处,以上级部门最新文件要求为准,我校将按照上级部门最新招录规则执行,特此公告。
附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调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招录事项的通知
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