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学府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务院首批确定的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西北师范大学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现设27个二级学院(65个系、3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3个孔子学院。现有教职工2160人,正高级职称人员320人,副高级职称人员693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635人,具有硕士学位人员891人。其中专任教师1259人,教授(研究员)296人,副教授(副研究员)515人。现有双聘院士4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3人,国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先进工作者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在职人员11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3人,甘肃省领军人才第一、二层次人选50人,甘肃省“飞天学者特聘计划”人选21人,省级教学名师23人。学校聘请了100余位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为特聘或兼职教授,其中中科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12人。李蒸、黎锦熙、袁敦礼、董守义、李建勋、胡国钰、吕斯百、孔宪武、常书鸿、陈涌、黄胄、彭铎、郭晋稀、李秉德、金宝祥、金少英、南国农等著名教授先后在学校任教。
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现有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化学、物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地理学、心理学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教育学、心理学、化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美术学、数学、生物学、物理学、地理学、教育博士等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含1个专业博士学位),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 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2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现有77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美术学、汉语言文学、地理科学、物理学、历史学、化学、生物科学等9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已形成较为合理的学位授权体系,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
学校高举师范教育大旗,坚持立德树人,围绕学生成长这个中心,依靠教师发展这个根本,突出教学重心,把科研与教学有机融合,把传承特色与创新改革有机结合,把自身发展与服务社会有机结合,夯实德智体美基础学科的根基,强化应用学科的社会需求导向和实践性,美化育人环境,筑就一条着力培养学生“人文情怀、国际视野、系统思维、批判性创新思维和信息化应用能力”的特色之路,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努力为民族复兴培养更多人民满意的优秀教师和符合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人才。
一、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 总数 | 招生省份、计划 | 备注 |
1302 |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 | 130 | 甘肃100、河北7、河南7、湖南8、山东8 | 甘肃、河北、河南、湖南考生使用该省音乐学类统考成绩,山东考生使用山东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 |
1302 |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 | 90 | 甘肃52、河北16、山西7、山东10、内蒙古5 | 甘肃、内蒙古考生使用该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河北、山西、山东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1304 | 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176 | 甘肃100、河南12、山东12、河北12、山西10、陕西5、安徽5、四川5、湖南5、江西5、广西5 | 使用该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 |
130310 | 动画 | 35 | 甘肃20、河北5、江西5、山东5 | |
130405 | 书法学 | 24 | 甘肃15、山东5、山西4 | 甘肃、山西考生使用该省书法学专业统考成绩,山东考生使用聊城大学书法学专业联考成绩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100 | 甘肃50、山东10、山西10、湖南8、河北8、河南5、四川5、陕西4 | 甘肃、山东、山西、湖南、河南、四川、陕西考生使用该省广播电视编导(编导制作类)专业统考成绩,河北考生使用河北大学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考试成绩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35 | 甘肃15、山西5、四川5、山东5、河北5 | 甘肃、山西、四川考生使用该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山东考生使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河北考生使用河北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成绩 |
130401 | 美术学(中国画、油画,敦煌市就读) | 30 | 甘肃20、山西5、山东5 | 使用该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 |
130204 | 舞蹈表演(敦煌市就读) | 30 | 甘肃30 | 使用甘肃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 |
注:1.招生计划如与正式公布的有出入,以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2.以上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二、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使用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以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统考考试时间、内容为准。
(二)承认联考或其他学校校考成绩录取专业
1.联考(其他学校校考)时间
省份 | 招生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山东 |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 | 1.9—1.14 (9:00—18:00) | 2.13 | 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详见联考准考证 |
山东 | 书法学 | 1.26-2.1 | 2.17 | 聊城大学,详见联考准考证 |
山东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26-1.30 | 2.14—2.18 |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东校区敏行楼,详见联考准考证 |
河北 | 广播电视编导 | 1.8-1.20 | 2.15 | 河北大学本部或新校区,详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
河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9-1.28 | 2.18 | 河北师范大学,详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
2.考试内容详见各组考院校考试方案及招生简章
(1)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方案(山东师范大学)
(2)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学专业联考方案(聊城大学)
(3)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主持类专业联考实施方案(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三)使用校考成绩录取专业
1.校考时间
省份 | 招生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山西 |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 | 1.27-1.31 | 2.14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山东 |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 | 1.26-2.12 | 2.16 | 山东济南 |
河北 |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 | 2.13-2.15 | 2.19 | 河北招考大厦 |
2.考试内容
音乐与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学)校考总分100分,考试科目为:(1)舞蹈基本功(60%):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形象、身材与比例)和专业素质(身体柔韧性、主要关节的外开程度、足弓、跟腱的生理状况以及控制能力),具体分为把杆部分(搬腿、踢腿)、地面部分(横叉、竖叉、正步位抱蹲、下腰、弹跳、四位转、二位转)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2)剧目片段表演(40%):采用考生现场表演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对舞蹈的综合表现力和舞蹈形象的塑造能力。考生要自备舞蹈片段的伴奏CD或U盘。
三、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总体情况,学校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按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招生,音乐表演、音乐学按照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招生,舞蹈表演、舞蹈学按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招生,新生进校报到后按照相应学院公布的专业分流方案确定最终专业。
3.甘肃省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器乐方向)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第一段录取,实行“1+1”顺序志愿,录取时将按照最终公布的具体乐器计划,分别划定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甘肃省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中国画、油画,敦煌市就读)、动画、书法学、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理论作曲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敦煌市就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第二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其余省份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4.使用统考(联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5.使用统考(联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或该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承认其他学校校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动画、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录满为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满为止。
6.学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7.艺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收。按文理科分别公布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统一划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8.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可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并按以上原则参加录取。
9.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收费标准
1.学费
据甘发改收费【2012】1874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为6900元/学年/人。
2.考试费用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报名费为180元/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邮编:730070
学校网址:https://www.nwn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b.nwnu.edu.cn
E-mail:zsks@nwn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797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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