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安排
(1)电子电工类:2月20日全天,分组测试专业技能;2月21日上午,测试专业理论。
(2)旅游类:2月21日上午,测试专业理论;2月21日下午至2月23日上午,分组测试专业技能。
(3)机械类:2月21日下午,测试专业理论;2月22日至2月24日,分组测试专业技能。
2.准考证打印:考生于2月11日以后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c.hebtu.edu.cn/zsw/)的“专业测试”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河北师范大学(进校方式详见《准考证》)。
4.联系电话
(1)机械类、电子电工类:0311-80787908。
(2)旅游类:0311-80786104。
(3)河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0311-80786666。
5.成绩查询:3月22日后,考生通过“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专业测试”(http://zsjyc.hebtu.edu.cn/zsw/a/zycs/)栏目查询专业测试成绩;如有异议,可按成绩查询页面说明进行网上成绩复核登记。
6.考生参加专业技能考试自备工具
(1)机械类专业:着工装、工帽、工作鞋,并自备工量刃具(见附表)。
(2)电子电工类专业:万用表、电烙铁及常用焊接组装工具、电工工具各一套;穿工作服和绝缘鞋。
(3)旅游类专业:着工装(不带学校标志)和平底鞋。
附表:机械类考生自备工量刃具
钳 工
名 称 | 规 格 | 精 度 |
游标卡尺 | 0~150 | 0.02 |
千分尺 | 0~25 | 0.01 |
千分尺 | 25~50 | 0.01 |
千分尺 | 50~75 | 0.01 |
万能角度尺 | 0~320° | 2′ |
宽座直角尺 | 100×63 | 1级 |
刀口尺 | 75 | 1级 |
半径规 | R7~14.5 | |
平板锉 | 10″或12″ | 粗 |
平板锉 | 8″ | 中、细 |
半圆锉 | 6″ | 粗、中 |
清根锉(清理≥45°角度根部) | 8″ | 中 |
手锯 | 300mm | |
软钳口 | 175mm |
车 工
名 称 | 规 格 | 精 度 |
游标卡尺 | 0~150 | 0.02 |
千分尺 | 0~25 | 0.01 |
千分尺 | 25~50 | 0.01 |
万能角度尺 | 0~320° | 2′ |
游标深度尺 | 0~150 | 0.02 |
螺纹环规 | M36×1.5 M33×1.5 M30×1.5 M27×1.5 | 6g 6g 6g 6g |
半径规 | R7~14.5 | |
95°外圆车刀 | ||
45°外圆车刀 | ||
60°外螺纹车刀 | ||
小圆头车刀 | ||
切槽刀 | 刀头宽<5 | |
垫刀片 |
二、疫情防控须知
(一)做好考前健康监测。考生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自我防护,考前7天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本人考前3日内,抗原或核酸结果异常的考生须向我校报备并提交相关证明,经确认后,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延后考试。
1.报备方法:发送邮件至hbsddkks2023@163.com。
2.邮件标题:考生姓名+14位高考考生号+“抗原自测或核酸检测异常情况说明”[示例:张三2313****抗原自测(或核酸检测)异常情况说明]。
3.邮件内容
(1)本人抗原自测或核酸检测异常具体情况说明(注意写明本人姓名、性别、高考考生号、抗原自测或核酸检测异常具体情况、本人联系电话)。
(2)以附件形式上传核酸检测报告照片(检测报告、健康码打印页面均可)或抗原自测结果照片,照片须含本人姓名,高考考生号信息。
4.注意事项
(1)该邮箱为临时邮箱,仅接收本次考试抗原自测或核酸检测异常情况说明,其他内容均视为垃圾邮件。
(2)发送邮件时注意网络和浏览器是否正常,遵守邮件发送规则,确保邮件发送成功。
(3)为保证考生及工作人员健康安全,考前健康监测结果异常考生的考试时间另行安排、通知。已报异常的考生检测结果如有变化,请及时通过咨询电话报告我校。
(4)保持所填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以备特殊情况联络。
(5)确保提交的核酸检测报告或抗原自测结果为本人真实情况,因虚报、隐瞒、未及时准确报备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期间管理要求
1.考生持纸质版《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附件1)进校,抗原或核酸结果异常的考生同时还应持有纸质版《抗原或核酸结果异常考生参加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机械类、电子电工类、旅游类)专业考试承诺书》(附件2)。
2.进校后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 其中阳性或有疑似症状的考生须全程佩戴 N95 口罩。考试期间除工作人员要求取下口罩外,其他时间均需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 按照工作人员引导有序离开校园。
3.考前健康监测正常的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参加专业理论考试时,请自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小刀、尺子等文具。
2.考生要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参加考试,不要佩戴金属饰品,按要求接受安全检查。旅游类考生参加专业技能考试时,不允许穿校服或有所在学校标识的服装,不得佩戴校徽。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3.考生如需在对口专业考试期间享受合理便利,须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通过邮箱(hbsddkks2023@163.com)向河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合理便利申请,并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我校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
4.其它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等发布的信息,及时掌握专业测试相关信息,做好应试准备。
河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
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
附件1:附件1.doc
抗原或核酸结果异常考生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考试承诺书
附件2: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