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
第三条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1788,学校河南代码:6140。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东路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在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办法,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包括:
(一)公安专业及专业方向:
(二)非公安专业:
第十四条 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补充警力需求预测,经政策主管部门批准编制生源计划。公安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非公安专业(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上报省公安厅、教育厅审核通过后,通过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网站、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报考公安专业的资格条件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要求
第十六条 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河南(本省户籍)考生,志愿报考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第十七条 报考
(一)政治考察。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
(二)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想意识、思维表达能力、身心条件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学院将对考生开展心理素质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辨识考生的重要参考。面试现场实行全程录像。
(三)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对考生身高、体重、面容、外观、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由体检医师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范进行现场检查。体检现场实行全程录像。
(四)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体能测评使用全自动高速体能测评摄录系统,实行全程录像。
第七章报考非公安专业(
第十八条 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河南省考生,志愿报考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六)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九条 报考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为河南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一条 公安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非公安专业(
第二十二条 公安专业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在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放档案,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审查录取并确定专业。
非公安专业(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坚持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科综合和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和外语成绩。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学院原则上只招收
第二十七条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
第二十八条 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达。录取结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形式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九章 入学复查
第二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规定,新生入校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收费标准和奖励资助政策
第三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以及书本费等。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优异的,经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育警铸剑奖学金;贫困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育警铸剑助学金等资助措施。资助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院奖学金一等20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三等500元/生/年;育警铸剑奖学金1000元/生/年;国家助学贷款≤12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档4000元/生/年,二档3300元/生/年,三档2600元/生/年;勤工助学岗位工资一档300元/生/月,二档240元/生/月,三档200元/生/月;学费减免一等3000元/生/年,二等2000元/生/年,三等1000元/生/年;育警铸剑助学金1000元/生/年。
第十一章 毕业与就业
第三十二条 对在校期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
第三十三条 根据人社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97号)、《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有关规定,公安专业学生在毕业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符合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统一招警考试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经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的择优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非公安专业(
第十二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56817119 56817120
电子邮箱:jyzsb@hnp.edu.cn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东路1号
邮编:450046
学院官网:www.hnp.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xgxt.hnp.edu.cn/zswz
学院官方微信公众账号: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