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关于印发《2019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柔道项目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经学院研究通过,决定将《2019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柔道项目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9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柔道项目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4月18日
附 件
2019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招生柔道项目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促进体育单招考试更加公平、公正,2019年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联合教育部学生司对体育单招专业考试继续推行全国统考和区域统考制度,受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郑大体院承办柔道项目全国统考工作,考点设在学院所在地郑州市。为做好柔道项目全国统考工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学生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机构设置
体育单招柔道项目统考工作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领导下,由郑州大学体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成立郑大体院考点统考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统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仲裁组、考务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外联组、档案组、宣传组、监察摄像组、体育专项考评组等机构,各机构小组由统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负其责。
二、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内容及时间地点
现场确认内容有身份确认、信息采集、称量体重、签订承诺书、打印准考证等。对于只进行网上报名不到现场确认的考生,我院将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安排统考考试。
时间:2018年4月26日8:30--16:00。
地点:郑州大学体育学院(郑州市惠济区银河街2号)
(二)现场确认流程
1.考生持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现场确认排队序号。
2.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在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认真阅读、充分理解;现场确认时,本人在由学校提供的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现场确认签字。
3.验证考生身份并采集考生信息。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信息和人脸识别验证,通过核验的考生采集其本人信息(临时身份证、芯片受损的正式身份证等无法读取芯片信息的,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中考生本人页复印件)。
4.现场称体重,考生确认。
5.领取体育专项考试准考证。
三、体育专项考试
(一)考试日程安排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4月26日至28日,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4月26日 | 4月27日 | 4月28日 | ||
8:30-16:00 | 上午8:00-12:00 | 下午14:00-18:00 | 上午 8:00-12:00 | 下午14:00-18:00 | |
考试内容 | 现场确认称体重 | 800米 | 投技 | 寝技 | 实战 |
考试地点:郑州大学体育学院(郑州市惠济区银河街2号)。
2.考试的组织与编排。
考评员的编排:在投技、寝技单元考试中,按照每组4名考评人员(含场裁),分若干个考评组进行测试;在实战单元考试中,按照每组5名考评人员(含场裁),分若干个考评组进行测试。考评员于每项单元考试开始前,在监察组、考务组、仲裁组的监督下随机分配到各个考场。
考生的编排: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来校现场确认和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⑴考生配对:在投技、寝技和实战测试中,根据考生在现场确认时的体重情况,分性别、分运动等级,按照体重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两两配对。
⑵考试方案:在800米考试中,根据考生人数,按照每20人左右为小组进行测试。在投技寝技实战考试中,按照考生总人数和配对情况分为若干组分别进行测试;考生检录后,以组为单位随机分配考场。
(二)体育专项考试工作流程
时间 | 工作 |
测试前50分钟 | 检录组、技术信息保障员到指定地点领取材料。 |
测试前40分钟 | 检录组在检录地点集合考生,宣告考试安排等重要考试事项。 |
测试前30钟 | 除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检录组按工作性质提前到岗,其他组按考试时间提前30 分钟到岗就位。 1.考评组在监察人员和仲裁组的监督下抽签,领取考试材料,前往考试场地。 2.考评组到达测试场地后,检查测试场地《考场标识牌》、考场情况、测试仪器器材等是否齐全、到位,确保测试能顺利进行。 3.各职能组、考评组组组长做考前动员,再次明确职责分工,发放相关考试用品,安排组员分工并进行考试前的准备工作。 4.检录员对考生进行分批分组初检,持引导牌在总检录处引导考生,负责将考生带到指定位置。 5.检录员向考生宣布《考生须知》及测试要求,将本单元测试时间、地点、内容安排、注意事项及要求向考生详细说明,并告知考生下一单元检录时间地点等事项。 6.安全保卫组、考评组封闭测试场地,迟到15分钟考生不得进入。 |
测试前15分钟 | 1.检录员对考生进行分组和配对后,考生做准备活动。 2.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待考区域。 3.检录员在监察人员监督下查验核实考生身份、发放腰带(或号衣、号码贴),带领考生候考。 |
测试中 | 1.所有测试成绩均当场向考生亮分公布或大声宣读,并经由考生本人当场签字予以确认。 2.各单元测试中的成绩或记录,除打印成绩外,其他必须用签字笔签字或记录。各测试成绩不得涂改,如确实因失误需要更改时,必须由原始考评人、考评组长和原监察人员共同签字方能生效。 3.考试中若发现可疑或替考者,参照《作弊与违纪处理》进行处置。 4.考评组配合做好考生“兴奋剂”抽查工作。 5.检录组分批分组检录并引领考生有序出入考试场地。 6.若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应当场提出,由考评组当场重新认定,若考评组认定不了的,由考评组长通过考务组报由仲裁组认定。 |
单元测试结束 (上午或下午) | 1.单元测试结束后,核对成绩的检录员要与技术信息保障员一起认真检查成绩单,确保记录的成绩数据完整、纸面整洁、记录合规、考生签名完全,确认无误后签字,并交由考评员、考评组长、定点监察员在原始成绩单上共同签字;检录员帮助将三联成绩表按照颜色分类、分别装入三个不同的档案袋,交由考评组长和定点监察员现场检查、密封、在档案袋上签字;然后由考评组长和定点监察员一同去综合楼四楼档案室交档案组封存。 2.检录员认真填写检查检录表,确认无误后,由检录员、考评组长、定点监察员共同签字确认,由检录员在单元测试结束后,交考务组考务办公室,同时领取下一测试单元的检录表。考务组考务办公室按照颜色分类装袋,及时交档案组封存。 |
(三)考生违规处理
1.违规处理办法。考务组对考场上有预谋的集体作弊事件和突发事件参照《郑大体院考点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应急预案》处置。
2.违规处理工作程序。对于专项考试期间出现的作弊及违纪行为,及时认定、及时处理。
对于专项考试中发现的替考者,事实认定清楚的,由检录员提出,考评组长与监察人员当场核对认定。由检录员通知考务组违规处理工作人员前来带违规考生到违规处理办公室,由考务组违规处理工作人员与监察人员共同问询,依照规定提出处理意见,违规学生、检录员、考评组长、监察人员、考务组组长(或负责违规处理的副组长)在处理意见书上签字后,报主考(或副主考)批准,由考务组于当天对外公示,同时告知考生本人。处理意见书由档案组保存。
有替考嫌疑暂不能认定的,要保留证据,由检录员告知考评组长,考评组长提出警示,待本单元测试结束后,由检录员、监察人员与考生一起到违规处理办公室,由考务组违规处理工作人员、监察人员、考评组长一起问询。属违规情况的,依照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
申诉渠道:若考生对处理结果有疑问,应立即向监察组提出书面申诉,监察组必须在下一单元考试前复议完毕,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本人。监察组申诉电话:63631566。
(四)考试有关规定要求
1.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安排,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检录组按工作性质提前到岗,其他组按考试时间提前30 分钟到岗就位。考试场次间休息时间由考评组长和定点监察员商议决定,考评员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串岗,更不得离开考试现场。发现擅自离岗、串岗、离开考场的现象按违纪处理。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提前向考务组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无故缺席。
2.实行岗位责任制。各组组长是本组工作的组织者和第一责任人,在考前必须组织本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规定,明确分工和任务,提出要求,责任到人。各专项考评组组长必须组织开展考评员的考前培训工作,组织考评员认真学习和熟悉规则及考评工作程序和要求,掌握专项评分标准和方法,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尺度。对难点问题要进行研究落实,不能确定的要报考试仲裁组研究决定。
3.考场的准备布置与落实。技击教研室负责考试场地、考试器材的具体安排和布置,所用器材应符合体育比赛器材标准的要求,并预先核准。后勤保障组负责落实到位并封存备用。需要新增的考试器材,由教研室提出,系汇总,提前报考务组统一购置或租赁。考务组要进行再动员、再布置,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技术考试及维护考场内的正常秩序,并于考试前一天将专项考试的要求、考试流程、有关说明等张贴在考场外醒目的地方。
4.检录工作要求。每项考试的点名、检录与配对工作由检录组工作人员负责,检录工作人员认真核对考生身份,对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考务组反映,防止考试过程中出现考生代考现象。考前,应提醒考生正确穿戴考试服装和使用考试用具,避免出现考生服装有特殊特征的情况。考试过程中,检录人员应确认考生成绩与本人一一对应。考试结束后,检录人员应将考生有序带出考试场地。检录人员应注意观察考生考试情况,对有质疑或有争议的考生,应及时与考评组和监察组人员联系,当场解决。
5.考评员的要求。遵纪守法,严格遵守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考试工作认真负责,秉公办事,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受考生和有关人员的礼金、礼物,坚决做到不吃请,不受贿,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
6.仪器设备操作人员要求。所有参加考试工作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各尽其职,考前做好一切仪器设备的检查、调试、校准等工作,考试中正确、熟练操作各项考试仪器,确保仪器设备的顺利、平稳、正确运转,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考后及时、完整导出数据,确保数据安全和保密。
7.指标测试要求。体重指标测量,不得少于2名工作人员;800米项目测试原则上采取电计时;投技、寝技指标的测试不少于3名独立评分的考评员,实战指标的测试,不少于4名独立评分的考评员,并且考评员之间间距不少于1.5米。所有测试成绩均当场向考生亮分或大声宣布,并经由考生本人签字予以确认。
8.体育专项考试录像录音要求。体育专项考试全部实施全程监控录音录像,摄像机位由考评组长与纪检监察人员共同商定,做到所有测试项目、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均有清晰实况录音录像;摄像内容要包含所有考生现场显示屏成绩和签字确认的影像。实况录音录像由监察组统一收集、整理、保管,保管期限四年,以备抽查或复核。
9.考试区域进出要求。除考评员、监察员、摄像人员、检录员、巡视员外,其他任何人员非工作需要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区域。非考评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考场的,禁止接近考评员。
10.通讯工具携带要求。所有人员进入考场前,必须将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其他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四、档案材料的接收、保管与转递
(一)档案组负责统考考试成绩等单招档案材料的接收、保管与转递。
(二)档案材料接收、保管与转递中,要严格履行收缴发放成绩档案登记、签字手续,注明收缴、发放的时间及成绩原始名目。
(三)档案材料在保管与存放期间,24小时值班监管。
(四)录像资料和考试成绩单保存四年。
五、成绩录入与上报
(一)成绩的导(录)入、核对与上报由招就中心工作人员和监察人员共同进行。
(二)原始成绩复写件的领取,由微机导(录)入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一起,到档案材料保管处签字领取。
(三)专项成绩导(录)入微机后打印出各指标成绩单,在监察人员监督下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由成绩导(录)入人员、监察人员共同签字。原始档案材料在导(录)入、核对完毕后及时送档案材料保管处归档。
(四)专项成绩导(录)入、核对、确认无误后,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及时上报。
(五)在国家体育总局公示专项成绩前,各工作人员应严格保密考生成绩等信息,严禁外传。
六、监督与追责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监[2005]4号)要求,统考考试工作责任实行岗位责任制,各考场考评组长要负责考试过程中考生对考试有关问题的解释工作。各组组长负责本组分工及考试工作中的秩序和人员管理,若本组出现违纪现象和失职,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组长和当事人责任。
(二)在考试期间若出现违规行为者,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处理,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与考生私下串通,考场上有意提高考生成绩;
2.代人转递信息,暗示有关人员提高考生成绩;
3.利用工作之便,指使、纵容、创造条件虚报、更改考生考试成绩;
4.利用职权包庇舞弊行为;
5.索取、收受与招生有关的贿赂;
6.因玩忽职守,致使考生未能如期参加考试的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7.偷换考试成绩或者考场原始记录材料的;
8.诬陷、打击报复考生的;
9.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应试培训、推广活动,或为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
10.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三)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要求,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学院建立违规考评员黑名单通报机制,一旦认定考评人员有违规行为,将上报国家体育总局和省招办,将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各省(区、市)和高校组织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
(四)考试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举报投诉邮箱,举报投诉电话为0371-63631566,举报邮箱为zdtyjw@pecz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