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建校于1949年10月,原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部,现为河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民用航空局共建高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全国就业。在73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严谨、求实、开拓、进取”之校训,坚持“立足航空产业,服务区域经济”的服务面向,实行书院制大类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航空为本,管工结合”的人才培养特色,确立了在航空工业管理和技术应用研究领域中的较强优势,成为航空产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和河南省文明校园建设高校。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 修业年限 | 学位门类 | 拟招生计划 |
金融学 | 二年 | 经济学 | 280 |
英语 | 二年 | 文学 | 280 |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身心健康。
(二)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2022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2020年以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报考学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为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且在校期间学分绩点不低于2.5。
(三)所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http://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四)每个学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
三、招生办法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7月29日17:00
(二)报名办法:
申请考生请将以下材料原件按次序扫描、整理,制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zsb@zua.edu.cn, PDF文件名称和邮件主题格式均为:报名专业+姓名+第二学士学位;面试时请携带原件查验,如有不符将取消面试资格。发送完材料请加入郑州航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群(钉钉群号:44702669)反馈个人信息。
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须本人签字。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
3.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
4.本人身份证(双面)。
5.本科阶段所有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外语类专业四级(八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扫描件。
7.其他获奖证书。
(三)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配合学校到高校属地市级招生考试部门完成第二学士学位网上报名和数据采集工作。不配合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录取办法
(一)报名截止后,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对材料未按要求准备者不予审核。请于2022年8月1日登录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心理测评。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主要为综合能力面试,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对报考专业的基本认知及潜在学习能力、基本的外语听说能力及专业所需的数理知识等。心理测评对考生的能力倾向、创造力、人格、心理健康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评价。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学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面试成绩同分处理办法:依据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四级和外语类专业八级四级成绩,择优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xxw.zua.edu.cn)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培养及管理办法
1.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采用全日制方式学习。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籍管理、学费、资助政策等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3.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只开设英语语种的外语基础课。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4.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5.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6.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六、其他
1.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3.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
4.视新冠疫情防控情况,面试方案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5.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相关招生信息将通过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xxw.zua.edu.cn)及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0371)61912539(招生) 61912717(学籍)
通讯地址:河南郑州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 郑州航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5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