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16年的河洛师范学校,历经河南省立河洛师范学校、河南省立第四师范学校、河南省立洛阳师范学校、洛阳师范专科学校、洛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诸阶段,2000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定为现名。2007年,学校以良好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2015年获批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资格。2018年以优异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赢得了“有活力、有品位、有温度、有颜值、有潜力”的“五有”高校美誉。2020年学校被列为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近年来,学校获得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高等
学校现有23个学院,2个公共
专业介绍
◇
培养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河南、辐射全国,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师德修养、科学的教育理念、系统的专业理论、扎实的专业能力、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终身学习能力,能胜任保教、研究和管理等工作的
授予学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
◇
培养目标:本专业立足洛阳、面向豫西
授予学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
◇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
授予学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
◇
培养目标:主要培养掌握数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及基本方法,能够在高等或中等学校进行教学的
授予学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
◇
培养目标:适用现在旅游业发展需要,具备较高的现代管理理论素养和系统的
授予学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招生和培养工作。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是否师范 | 修业年限 | 学位授予门类 | 招生计划 | 学费标准 |
1 | 是 | 2 | 50人 | 4400元/年 | ||
2 | 是 | 2 | 50人 | 4400元/年 | ||
3 | 是 | 2 | 50人 | 4400元/年 | ||
4 | 是 | 2 | 50人 | 5000元/年 | ||
5 | 否 | 2 | 50人 | 4400元/年 |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宪法、
(二)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2018年至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7月25日17:00前
(二)学生登录
1.《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4.2020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18、2019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以“第二学士学位+报考专业+姓名”统一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 10M 以内,材料报备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学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取消初审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及录取办法
(一)报名截止后,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核,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名单将于7月27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
(二)受疫情影响,考核采用网上面试的方式进行,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三)面试时间7月29日,具体面试办法及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
(四)拟录取名单在
五、培养及管理办法
1.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告知招生就业处办理。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确认的《
(2)《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其中,《
2.学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3.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4.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5.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授予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6.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7.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专业。
六、其他说明
本简章由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
招生咨询热线:0379-68618104
考务咨询热线:0379-68618074
外国语学院咨询热线:0379-68618295
数学科学学院咨询热线:0379-68618304
国土与旅游学院咨询热线:0379-68618428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