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简介
体育学院是
2019年9月,学院由安乐校区整体搬迁至伊滨校区,开启了办学的新篇章。目前,拥有一流的体育教学场馆和设施,室外教学训练场地面积32000余平方米,室内教学训练馆建筑面积29000余平方米。学院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竞技能力,组建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空手道、柔道等16支代表队,创新训练和竞赛机制,不断提高学生的竞技水平,积极推动校园体育文化的发展。学院运动队在各级各类比赛中成绩优异,全国
学院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体育人才为目标,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敬业奉献、为人师表”的校训,以学生为中心,以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师范大学为己任,紧紧围绕学校发展中心任务,积极开展教学、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
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体育专项
主要课程:
授予学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
培养目标:培养武术套路、散打、传统体育养生、民族民间体育等项目的教练员、健身指导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
主要课程:中国武术史、
授予学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
招生考试办法
经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
一、 报名条件:
(一)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具备《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
(三)2022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二、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 招生专业、计划:
四、招生项目:
五、注册报名:
(一)报名地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
(二)注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
注册时间:2022年2月7日12:00至3月7日12:00。
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夏季项目报名考生应在2022年3月3日12:00前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
(三)报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六、考试:
(一)体育专项考试为2022年3月20日至5月10日。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方式进行。各项目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时间为准。
(二)文化考试时间:2022年4月16日--17日。
地点: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本办法第四条所列项目之间不得跨项考试。
七、录取规则:
(一)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二)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三)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四)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 3:7 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成绩(具体公式: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仍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分项目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1.所有招生项目依据一志愿报考我校考试合格人数(专业、文化均合格者)占一志愿总合格人数的比例分配计划。即:招生项目计划数=(招生项目一志愿合格人数/一志愿总合格人数)*专业总计划数。不足1个时按1个计划分配;多于1个的招生项目计划数出现小数,则小数舍弃,只取整数。所有项目按整数分配完后,若计划还有剩余,则按招生项目计划数的小数部分(计划数不足1个的项目除外)从大到小排序,按排序依次增加1个计划,直至满额。如招生项目计划数的小数部分相同,则按照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的顺序分配计划。
2.柔道项目、拳击项目、围棋项目三个限招项目,当按上述第一条分配原则分配招生计划数小于限招人数时,按分配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分配招生计划数大于或等于限招人数时,按限招人数执行招生计划。
(六)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七)考生若已被
八、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
依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豫教财〔2007〕74号文件,
学校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学院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3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300元/生/年三档;另外学院勤工助学补贴标准为480元/生/月。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院奖学金2000元/生/年,1500元/生/年,800元/生/年三档。特殊困难补助标准及金额视学生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不超过10000元/生/年。
九、考生文化考试费用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收取,专项考试费用由组考院校收取。我校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十、特别声明: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政策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我校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也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以学校及个人名义在校外开设“预科班”、“
网址:http://www.lynu.edu.cn
联系电话:
招生就业处 0379-68618104
体育学院 0379-68618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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