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5月21日,共有29名考生报名参加我校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根据《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组织专人对考生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审核结果公示表》)。
“资格初审结果”为“通过”的考生,请保持手机畅通并留意所报考学院的通知,按要求参加考试。凡通过考试并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相关证明,并在新生报到时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我校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如发现考生资料有不实请及时举报。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9日-6月4日
举报电话:0898-65882013(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
0898-65888710(学校招生就业处)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审核结果公示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