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及《琼台师范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实施办法》(琼台〔2021〕147号)相关规定,我校有赵守岳等5名2023级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其中因入伍保留入学资格3名、因创业保留入学资格1名、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1名)。经学校2023年第27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同意赵守岳等5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名单见附件),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期:2023年10月11-15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65897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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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琼台师范学院2023级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名单
招生就业工作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