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以及《琼台师范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实施办法》(琼台〔2021〕147号)第二条:“新生应当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的规定,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也未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通过学校核查,截至目前我校仍有45名2023级新生未办理入学手续,也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2023年第27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给予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期:2023年10月11-15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65897455
联系邮箱:qtsfzsb@163.com
附件: 琼台师范学院2023级新生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名单
招生就业工作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