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

注:具体专业名称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公示期为2021年6月12日至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校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7-87542228,87557014(传真)。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将拟录取的澳门学生名单报教育部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联招办统一办理入学录取手续,学校将在8月初寄发《录取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

注:具体专业名称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公示期为2021年6月12日至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校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7-87542228,87557014(传真)。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将拟录取的澳门学生名单报教育部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联招办统一办理入学录取手续,学校将在8月初寄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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