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隶属于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广播电视学系,该系拥有广播电视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两个本科专业。广播电视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传统播音主持的基础上凝练“出镜记者”特色培养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主要专业课程有: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学、播音创作基础、语言表达、电视播音与主持、广播播音与主持、形体训练、表演基础、广播电视新闻报道、电视编导、出镜记者报道等。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新闻传播理论知识和深厚的文化功底,熟知广播电视媒体的传播特性,能从事播音与主持、节目编导与广播电视新闻采编工作的专业人才。 毕业生可胜任广播电视媒体、影视制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播音、节目主持、配音及新闻采编、出镜报道、节目编导、礼仪传播等工作,亦可进一步深造,从事播音与主持专业的研究和教学工作。 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招收25人,其中湖北省13人,其他省份12人,文理兼招,学制4年。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符合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2.无色盲、色弱,无发音器官疾病; 3.普通话语音准确,嗓音条件良好,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艺术素养; 4.身高男170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 报名办法 1.学生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录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载照片、网上缴纳报名费300元。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5日。 2.已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3月1日—3月5日,登录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专业考试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持准考证、身份证来我校参加专业考试。学校专业考试将于3月13日开始,考生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不允许化妆。 考试科目(总分300分): (1)特长介绍(60分); (2)指定新闻稿件播报:考生当场播读指定的新闻稿件(60分); (3)指定文学稿件朗诵:考生当场朗诵指定的文学稿件(60分); (4)话题评述:阅读指定材料,对材料内容进行评述(60分); (5)模拟主持:按要求主持一段相对完整的节目(60分)。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成绩公布 我校将于2015年4月在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校考成绩。 录取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级统考(联考),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要达到规定的要求。 我校按照考生专业成绩确定专业合格资格,向合格考生寄发《华中科技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合格证将按照计划录取人数的4倍发放。湖北省考生专业成绩为省统考成绩×40%+校考成绩×60%;其他省份考生专业成绩为校考成绩。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对于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85%以上且不低于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按照其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10350元/年。 学校每年按程序向湖北省物价局报批,最终以物价局批复为准。 工作管理 学校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和结果公示化。专业面试实行全程录像。学校监察处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合格证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专业合格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生源所在地。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咨询电话:027-87542228 87559946 传 真:027-87557014 招生网址:http://zsb.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