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湖北警官学院等6所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将在鄂招收公安专业学生。为保障广大考生报考权益,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2〕267号)和我省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规模
按照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要求,根据全省公安机关招警需求和公安院校培养能力,核定湖北省2022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招生规模总数为1373人。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120人(均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中国人民警察大学92人(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70人、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15人、面向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入警就业7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82人(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70人、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12人),铁道警察学院40人(均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59人(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45人、面向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入警就业14人),湖北警官学院980人(均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湖北警官学院招生规模中含公安英烈子女计划各2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招生规模中包括部分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
二、报考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湖北省户籍(考生生源地户籍认定时间为2022年6月6日24时前),并在湖北省参加高考;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五)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六)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七)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八)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十)国家专项计划招收对象为符合以上条件、生源范围内(我省28个国家级连片贫困县市),且经资格审核公示无误的考生。
三、招生办法
(一)填报志愿
1.报考公安院校志愿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网上填报,填在本科提前批志愿栏内,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鄂招生专业、计划及选考科目要求以院校公布的为准。
2.国家专项计划在院校同批次录取,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志愿填在本科提前批志愿栏内,与其他计划的院校专业组混合填报。未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的,则视为放弃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
(二)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1.政治考察由省公安厅及市(州)公安机关政工部门部署指导,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从6月14日至6月30日,具体流程为:
(1)考生登陆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或“平安湖北”“湖北公安教育训练”官方微信公众号下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见附件1);
(2)考生携带本人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已填写好个人信息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申请政治考察;
(3)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受理考生政治考察申请,安排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进行政治考察;
(4)根据政治考察情况,经办民警、派出所和县(市、区)公安机关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和考察审核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
(5)考生参加面试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查询政治考察情况并领取考察材料;
(6)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将政治考察合格考生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及相关材料装入档案袋密封加盖公章后交考生本人。
2.政治考察不合格考生不能参加公安院校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
3.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得拒绝具备报考公安院校条件的考生政治考察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研究提出考察意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进行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
1.确定和公布参检名单。
参加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的考生名单(简称“参检名单”),由省公安厅政治部会同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选考科目要求、身体条件、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确定。原则上每个院校专业组参检人数按不少于该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
2.考生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参检信息。
(1)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查询;
(2)县(市、区)招生办及所属中学通知考生本人;
(3)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通知考生本人。
3.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安排。
(1)公安院校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初定于7月3日至5日在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开展(具体安排待参检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2)考生参检时需携带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户口簿要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5张近期一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医疗机构纸质报告或打印的湖北健康码检测记录截图)、《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湖北省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3,由考生参检前从网上下载自行填写,考生务必认真阅读,逐项核实确认内容,如实做出承诺;承诺不实的,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3)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体检时统一使用公安部制作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检表》。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②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③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④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⑤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考生在体检中对于个别体检项目结论存在异议时,应在签字确认前当场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离开现场后不予复检。
(4)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面试时统一使用公安部制作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面试表》。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5)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体能测评时统一使用公安部制作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能测评表》。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①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②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③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④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考生要正确评估自身是否适合剧烈运动,严格按照体能测评场地工作人员要求,做好热身等准备活动,根据身体情况量力而行,测评前须签订体能测评安全承诺。建议考生按照体能测评项目要求加强身体锻炼,保持良好应考状态。
4.现场纪律要求。
考生不服从招生工作人员管理、扰乱现场秩序的,取消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成绩;考生在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工作区域不得使用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取消成绩。
5.监督复核机制。
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果以现场结论为准,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全程录像,并接受纪检、督察部门现场监督。考生对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过程有异议的,可现场提出复核或申诉,现场复核或申诉核查的结果即为最终结论。
6.确定合格名单。
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工作结束后,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和相关院校按考生志愿汇总审核,提出合格名单,报省公安厅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于7月10日报省招办审核公示。
(四)投档录取
公安院校招生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实行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省招办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志愿顺序和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按照线上生源数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给高校,由高校负责录取。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按省统一制定的普通类平行志愿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执行。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含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铁道警察学院公安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湖北警官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成绩需达到湖北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体检、面试、体能测评、政治考察合格考生可在省招办指定的网站填报征集志愿。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照2022年我省高考对考生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计划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应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并按以下要求提前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方面准备。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无法参加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考生应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如实填写《湖北省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由本人签字。考生参检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按规定及时就医。
(二)对存在疫情风险的考生,如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身体状况异常的,参检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参检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参检前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3类人员密切接触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参检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湖北健康码或行程卡异常等情况的,应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三)准备参检的考生应避免出省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市(州)的其他县(市、区),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考生于参检前48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参检时需查验湖北健康码、行程卡并测量体温。
现场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或将视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作相应调整。有关招生信息以湖北省公安厅政治部和湖北省招办发布的为准,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湖北招生信息网”和“平安湖北”“湖北公安教育训练”官方微信公众号。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27)67122184。
附件: 湖北省公安厅政治部 湖北省招办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