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为防止一些不良机构和个人冒充湖北文理学院或湖北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非法活动,侵害广大考生和家长的权益,损害湖北文理学院的声誉,我校严正声明如下:
一、湖北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宣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及校内各招生宣传站长负责开展。学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代理从事招生工作。
二、学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是在教育部、各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30个不得”等工作纪律和要求,按照《湖北文理学院 2023 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采取远程录取方式开展。
三、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阳光高考”招生,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位考生。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无内部预留指标、小计划、交赞助费录取等各种名义的违规行为,所有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系统进行操作。
四、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只针对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技能高考的考生。无本科以下层次招生,无合作办学及其他类型招生形式。也没有与其他任何机构合作,通过招收内部生、助学班等形式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请考生慎防受骗。
五、对冒用学校或学校招办名义发布虚假信息、进行招生诈骗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招生咨询电话:0710-3590904、3595555
纪检监督电话:0710-35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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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