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 | 位置 | 等级及计划 | |||
A级 | B级 | C级 | 小计 | ||
男子足球 | 非守门员 | ≤4 | ≤2 | ≤3 | ≤9 |
守门员 | ≤2 | ≤2 | |||
女子足球 | 非守门员 | ≤5 | ≤4 | ≤9 | |
守门员 | ≤2 | ≤2 | |||
男子乒乓球 | ≤3 | ≤5 | ≤7 | ≤15 | |
女子乒乓球 | ≤3 | ≤3 | ≤7 | ≤13 | |
合计 | ≤10 | ≤15 | ≤25 | ≤50 | |
注:1.合格等级说明:A级(参加体育总局组织单独文化课考试合格)、B级〔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生源地第二批次本科线65%〕、C级(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生源地第二批次本科线)。
2.同一招生项目有不同位置、不同等级的,考生在报名时只能申请一个位置和一个等级。
3.各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招生,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没有符合要求的考生则不招生;招生计划不在各项目间调整,未公布计划则不招生。
二、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身体健康无伤病,且具备下列条件:
1.足球项目(11人制):
(1)高级中等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近三年(2020年7月—2022年12月)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不接收参加过中超、中甲、中乙联赛(含预备队联赛)的考生报名。
考生须提供由符合报名条件所在队主教练和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的主力队员有效证明(附件3)。
2.乒乓球项目:
高级中等
乒乓球A级不接收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甲A联赛、全国运动会乒乓球比赛(含预赛)、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含预赛)、全国青年乒乓球锦标赛及参加其他国家和
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项目须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8日上午10:00-2月17日下午16:00前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进行网上报名并扫描上传以下相关材料:
(1)《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
(3)运动员等级证书;
(4)
(5)足球项目主力队员证明(附件3);
(6)符合报名要求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
我校不接收纸质材料。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及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经确认后不可更改。
2.材料审核: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考生请于2023年2月24日上午10:00后登陆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
拟申请A级的考生须自行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
注:所有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
四、专业
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考生申请位置和等级,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专业
我校将在得到专业
六、录取办法
1.获得A级资格考生经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核准,参加体育总局组织单独文化课考试并达到最低控制线,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但须参加生源地高考报名),我校予以录取。如考生未达到最低控制线或达线但未填报我校志愿者,不享受我校A级资格;获得B级、C级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按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要求第一志愿报考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本科批次省份,按照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政策执行。
2.对于达到上述要求者,学校将结合考生选择的专业志愿和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与其所在省(区市)一本线的线差(满分非750分省份的考生按比例换算,四舍五入取整。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本科批次省份,一本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为准),排序安排专业,并且考生仅能报考我校《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内且在该省进行普通类招生的专业,同时所报专业需符合对考生选考科目的要求。
获得B级、C级资格的考生必须在高考成绩公布后3天内按我校要求反馈高考专业志愿,且反馈信息必须与高考填报信息一致。在进行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3.若考生被其他高校或专业(如
七、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八、其他
1.招生项目的报名、初审及查询成绩结果均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进行,其他有关招生考试信息均通过
2.获得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需与我校签订协议,入校后须参加运动队训练、活动,并承担相关比赛任务。
3.新生入学一周内,到体育学院各训练队注册,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查、复测不合格者,将取消该生学籍。违规、违纪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4.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工作,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5.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
咨询电话:
0431-85166226(传真)
体育学院 0431-85168231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附件:1.
2.
3.
员证明
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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