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
第二条 学校校名全称“
第三条 学校坐落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有云塘和金盆岭两个校区。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2段960号,邮编410114。学校网址:http://www.csust.edu.cn
第四条 经教育部批准,
第五条 学校具有本专科学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有:普通文理科、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
第七条 本校培养的普通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的校名均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
第九条 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学校招生政策和制度,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编报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国家专项、地方专项、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并按规定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平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根据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在各省(区、市)的提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录取标准的非特殊类型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根据进档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实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生源所在省(市、区)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和院校调剂志愿后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不限定男女生比例;报考非
第十七条 特殊类型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简章执行。报考我校
1、我校艺术类(
2、若生源招考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相关批次投档考生不适用优惠分的情况下,则考生优惠分不纳入相关分数计算。
3、若考生所在省份对于录取原则有相关规定,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由于招生计划先于年度专业收费政策发布,我校随招生计划公布的收费为上一年度的标准,考生入学时按省物价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艺术类录取新生在入学报到后一周内进行专业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或违规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官方网站:http://zs.csust.edu.cn,招生咨询电话:0731-85217402、85217418,联系电话:0731-85256175(兼传真),电子信箱:cslgzb@qq.com,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731-85258529。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和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