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华大学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是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由中南工学院与衡阳医学院合并组建,核工业第六研究所并入,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单位,是本科一批招生院校,是全国招生、就业、创新创业工作先进单位。
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现有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3个一级学科和会计硕士(MPAcc)、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金融硕士(MF)和法律硕士(JM)等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同时拥有7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在创新和创业研究、低碳与能源经济研究、社会责任与环境会计研究、人因安全可靠性研究、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研究、应用法学和重大疑难案件研究等方向形成了鲜明的研究特色。
一、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学位点简介
应用经济学(020200)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依托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金融专硕硕士授权点、湖南省核能经济研究中心、湖南省企业自主创新研究中心、衡阳市生态经济重点研究基地等教学、科研平台。现有专任教师35人、其中教授8人、博士21人。近五年,学位点教师承担国家自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及省部级以上课题60余项;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200余篇,其中被SCI、SSCI、EI、CSSCI收录65篇。本专业培养具有经济学专业知识、较高创新创业能力、学科交叉能力和应用能力,适应社会经济和行业发展需求的高级专业人才。毕业生近年就业率达100%,进入国内外著名大学读博或就业于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国有重点企事业单位等单位、金融系统和外资企业。
工商管理(120200)学科建设始于1982年,2004年开始招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2008年获批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2010年获批工商管理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2022年获批国家一流建设专业。目前拥有创新创业与组织行为管理、财务管理与环境资源会计、数据科学与运营管理、核能企业管理等4个专业研究方向。拥有2个省级科研平台,多个特色鲜明、综合实力较强的研究团队,硕士生导师24人,研究成果显著,完成系列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获得系列科研和教研成果奖励。本学位点拥有20多年硕士研究生培养经验,培养了一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国际化视野、高创业创新能力的企业管理、科学研究、教育与培训等方面的高级管理及创新人才。
公共管理(120400)学科于2006年获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8年获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专任教师 31 人,其中正高职称14 人,副高职称 10人,博士20 人;拥有省级研究平台4个;近年主持国家、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40余项,在CSSCI、SCI、CSCD、EI等刊物发表论文120多篇,出版专著、教材25部,获省级以上科研、教研奖励20余项,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公共管理案例大赛获三等奖、参加湖南省公共管理案例大赛连续5年获一等奖。本专业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服务国防科技事业、核工业、医疗卫生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已培养200多名本专业研究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100%。
工商管理硕士(MBA,125100)于2009年获得第八批MBA培养资质,2010年开始招生,2015年顺利通过试办教育合格评估,2017年第五轮专业学位评估中,排名为C-。经过12年的发展,招生人数已从2010年的60人发展到年招生人数120人,名列全省第三位,已为社会输送优秀毕业生978人。现开设核工业企业管理及医院管理等2个特色研究方向。MBA教育坚持素质教育为指导,构建“课堂教学是基础、专题讲座是重点、实践环节是关键、学生活动是补充”素质教育培养体系,荣获湖南省MBA案例比赛一等奖3次,二等奖3次,最佳风采奖3次。荣获全国MBA企业创业及案例比赛三等奖3次。坚持践行“传道树人、惠工强商”的MBA办学使命,致力于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能够适应区域经济与行业发展需要,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公共管理硕士(MPA,125200)于2018年获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校内教师36名,校外兼职教师30名,拥有省级研究平台4个;近年主持国家、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40余项,在CSSCI、SCI、CSCD、EI等刊物发表论文120多篇,出版专著、教材25部,获省级以上科研、教研奖励20余项。本专业依托学校的办学特色,构建“面向地方、服务行业、多元合作、能力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素质。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公共管理案例大赛获三等奖、参加湖南省公共管理案例大赛连续5年获一等奖。
会计硕士(MPAcc,125300)于2014年获得会计硕士(MPAcc)授权点,所依托的会计学专业是国家一流本科建设专业、湖南省“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湖南省第一类特色专业和湖南省重点专业。现有专职教师24名,其中湖南省学科带头人2名,湖湘青年英才1名,湖南省青年骨干老师4名,湖南省教学能手2名。拥有1个省级科研平台,研究成果显著,完成系列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近年获得省级社科成果一等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6项。
本学位点依托我校优势学科和特色,在社会责任会计、资源环境会计、碳成本核算、公司治理与价值管理等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特色,培养精通会计业务,熟悉市场规则,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国际化视野,能参与战略经营和管理决策,具有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宽视野的高层次会计管理人才。注重学生综合能力培养,学生在全国MPAcc案例大赛中屡获佳绩,被誉为“湘军的代表”,“团队指导”经验被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大力推荐;在湖南省MPAcc企业案例大赛、湖南省研究生金融案例分析大赛中多次获得一二三等奖。
金融硕士(MF,025100)主要依托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三个一级学科。经济学、国际贸易为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位点具有培养方向特色鲜明、过程严谨以及目标定位精准等特点,拥有一支实力较强的师资团队:校内导师15名,均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比例为73%;校外导师14名,涵盖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银行、证券和资产管理公司等领域,具有丰富的金融实践经验。近五年,学位点完成(或在研)国家自、社科基金及省部级以上课题50余项,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0余篇。学位点目前设有能源金融和资产定价两个研究方向,拥有多个省级实习基地,培养的毕业生主要去向为银行、证券、政府部门,从事金融、投资分析等有关工作,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法律硕士(JM,0351)依托于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于2014年获得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授权资格,共有法学(非法学)和法律(法学)两种报考类别。现有教授10名,副教授16名,博士13名。近年主持国家、省部级课题20多项,出版专著、教材10余部,发表论文300多篇。近年来学位点组织研究生连续参加湖南省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获得了二次一等奖(亚军),一次二等奖,三次三等奖。本专业具备明显的法律职业指向性。根据我国立法、审判、检察、律师、公证、监察以及经济管理、金融管理、行政执法与监督等行业与部门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培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的高层次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毕业生法考通过率在90%以上,就业率实现100%,前景非常广阔。
- 报考条件
第一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21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必须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网上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确认。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报考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五)我院除工商管理(125100)及公共管理(125200)外,其他各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金融、法律)均可接收推免生,详情请参考《南华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网址:https://yjs.usc.edu.cn/info/1292/10703.htm)
四、报名方式
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报名流程。
-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选择湖南省考点的考生必须在正式网报期间在网上缴纳报考费,错过缴纳期,将不予现场确认和补报。请考生及时关注你所选择考点的公告以了解确认时间和地点,选择南华大学作为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及事项见南华大学考点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报考无效。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http://yjs.usc.edu.cn/zsb.htm)
五、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学习年限),具体学费及奖助政策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和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文件。
六、招生咨询及联系办法
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招生办电话:176-5002-5929,联系人:熊老师
南华大学研招办电话:0734-8282310联系人:胡老师、邹老师
学院网站:https://jgxy.u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