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湖南科技大学肇始于1949年成立的湘北建设学院,2003年由湘潭工学院与湘潭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本科招生第一批次覆盖全国。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34993人、在校研究生6317人,另有潇湘学院(独立学院)学生5157人。学校占地3000余亩,建筑面积116.23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工2731人,其中专任教师1761人,正高职称337人,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约69%。
湖南科技大学体育学院自2003年成立以来,目前学院拥有体育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体育学已经被学校确立为博士点培育学科。现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3个本科专业,并和黎锦晖音乐学院联合培养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专业的本科学生,在校本科生1100余人,各类研究生260余人。2021年,学院与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共建中国铁人三项学院;2022年,获批国家体育科普基地,国家一流本科专业(体育教育专业)建设点,湖南省新时代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院(系)。现有省级教学团队、省级研究创新基地、省级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等省级平台6个。学校将于2026年承办湖南省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并以这次大运会为契机,全面推动我校体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特制定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为男子足球(集体项目)、女子足球(集体项目)。招生总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不超过我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具体计划如下:
项目 | 位置 | 招生计划 | 专业合格要求 |
女子足球 (11人制) | 前锋、前卫、后卫、守门员 | 守门员不超过1人,其他位置不超过10人 | 守门员专业测试不低于75分; 其他位置专业测试不低于80分。 |
男子足球 (11人制) | 前锋、前卫、后卫、守门员 | 守门员不超过3人,其他位置不超过8人 |
注:我校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准的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规定通过其所在生源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国家级比赛前六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不接受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报名。)
2.报名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证书项目必须与报名项目完全一致,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2)以集体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应提供证明是否为主力上场队员;
(3)近三年内(2021年9月至2024年1月)有效比赛成绩;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报名时间:2024年2月1日12:00至2月22日23:59
学校审核时间:2024年2月23日8:00至2月29日23:59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申请报考我校运动队招生项目,我校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系统”设置院校志愿3个,请考生做好报考规划。
2.考生严格按照下列报名相关材料的顺序上传电子版(图片需清晰)。上传资料包括高考报名表、主力队员上场证明、符合报名条件比赛的成绩册和秩序册(封面+姓名页)、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等材料。
3.我校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因上传材料不完整或未按照我校报名条件要求上传相应材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能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
4.我校将在“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系统”中完成缴费。
四、体育测试及文化课考试
1.体育测试
专业测试实施全国统考,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考试统一组织,统一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我校不再组织校测。考生按照“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公布的相关要求,及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
2.文化课考试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文化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五、招生录取
1.确定合格名单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公布后,高考前,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专业测试成绩要求以及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名单(报考的生源数如少于计划数,则全部纳入合格名单),并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已被高校体育单招拟录取的考生,不列入合格名单。
在考生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总分出现同分并列情况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公布的最新版《体育招生(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考试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中规定的相关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2.确定入围名单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高考文化成绩最低要求为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我校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合格考生范围内,依据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按规定公示。
3.填报高考志愿
入围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工作统一要求,填报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志愿,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限就读体育学院体育教育(师范)专业。
注:体育教育学费标准:4000元/人/年(学费为2023年标准,2024年若有新文件,执行新文件规定)
4.高考录取
我校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批次,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录退。
六、管理办法
1.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2.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或经核实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高水平运动队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4.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
七、监督机制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选拔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招生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731-58291312。
八、联系方式
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联系人:方老师(招生政策咨询)
电话:0731—58290670
湖南科技大学体育学院联系人:王老师:18907324416
江老师:13007327366
学校邮编:411201
本科招生办E-mail:zsb@hnust.edu.cn
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hnust.edu.cn/
九、附则
1.本简章发布后,如果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简章由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