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大学是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黑龙江省共建高校,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其前身是1941年成立的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三分校俄文队。办学80多年以来,黑龙江大学在国家全球战略构架中,推进与服务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提升,强化俄语学科专业的优势地位和引领作用,实现人才培养方向、科学研究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和社会服务等多方位与俄罗斯对接,形成全国高校独树一帜的对俄办学特色。
黑龙江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综合优势明显,共设有30个教学院部,拥有涵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11个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86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2个;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拥有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5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0门、国家级教学团队6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入选国家规划教材40部,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高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9所创业教育试点院校之一,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联合设立的中俄学院被教育部列入全国17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院之一,入选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二、申请条件
1.考生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2.参加2023年度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且在语文、数学(数学A或数学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学测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
招生计划:30人
招生专业详见下表(以“2023年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公布为准)。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可对招生总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标准(元/年) | 招生计划 |
1 | 020301 | 金融学 | 四年 | 6000 | 4 |
2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四年 | 6000 | 4 |
3 | 120201 | 工商管理 | 四年 | 3850 | 4 |
4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四年 | 4000 | 3 |
5 | 120203 | 会计学 | 四年 | 3850 | 3 |
6 | 050301 | 新闻学 | 四年 | 8000 | 3 |
7 | 050303 | 广告学 | 四年 | 8000 | 3 |
8 | 050304 | 传播学 | 四年 | 8000 | 3 |
9 | 120901 | 旅游管理 | 四年 | 3500 | 3 |
注:各专业最终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3.注意事项: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审核
审核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5月14日。
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
学校将根据申请者的学测成绩,结合申请材料择优录取,并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学校将按照拟录取名单在7月底至8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在系统填报的收件地址与电话须准确有效,确保能收到通知书)。
如未完成预定招生计划,学校将按规定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具体要求按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要求执行。
七、新生报到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新生入学后,根据我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八、监督机制
1.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在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重大事项由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驻校纪检组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监督电话:+86-451-86608305。
九、联系方式
黑龙江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黑龙江大学主楼C座202室。
邮政编码:150080
咨询电话:+86-451-86608661
电子邮箱:zsb@hlj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hlju.edu.cn
十、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相关规定及黑龙江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2.本简章由黑龙江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黑龙江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