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0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有关规定,结合考生报考情况及我校运动队伍建设需要,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我校2020年运动训练专业各专项招生计划数和专项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如下,现予公告。
项目 | 分项招生计划数 | 专项成绩要求 |
田径 | 6(其中径赛4人,田赛2人) | 专项不低于70分 |
足球 | 11(其中守门员1人) | 专项不低于67分 |
羽毛球 | 2 | 专项不低于67分 |
网球 | 1 | 专项不低于67分 |
乒乓球 | 2 | 专项不低于67分 |
体操 | 1 | 专项不低于80分 |
射击 | 2 | 专项不低于85分 |
赛艇 | 8(男7、女1) | 专项不低于78分 |
皮划艇 | 3(男2、女1) | 专项不低于78分 |
摔跤 | 2 | 专项不低于70分 |
排球 | 12{非自由人10人(男5、女5), 自由人男、女各1人} | 专项不低于70分 |
篮球 | 8 | 专项不低于67分 |
调剂计划 | 2 | |
总计 | 60 |
备注:
1、因专项成绩不达标导致分项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则用于调剂;
2、调剂计划根据专项考试情况及运动队建设需要分配至相关运动专项;
3、二志愿录取专项分不低于各专项一志愿录取最低分。
宜春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