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简章》有关规定,经学校专家组评审、各相关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复核和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审定,我校2017年“启航计划”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示。考生可登录“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查询结果。
三、高考志愿填报要求
经公示无异议的“启航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填报高考志愿,且必须填报我校确定入选资格时认定的入选专业,否则视为无效志愿。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理工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直至录取额满。
如有异议,请与我校联系。招办咨询电话:0411-84727233,监督投诉电话:0411-84729225,传真:0411-84724303。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2017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