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相关要求,清华大学结合艺术类人才选拔和培养需要,制定并公布2024年艺术类专业(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报考: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身体健康、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且无色盲;
(4) 参加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且合格。
2.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资格的学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即高一、高二学生);
(3)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专业
1. 招生专业与招生规模
2. 学费
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 。
三、报名申请
学生需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admission.join-tsinghua.edu.cn)中注册,登录后选择“艺术类(美术学院)招生项目”进行报名,请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四、选拔程序
1. 初选
我校美术学院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以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初选,依据省统考成绩择优确定初选合格名单。初选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面向考生本人公布。
2. 文化素养测试
通过初选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养测试,文化素养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我校将根据文化素养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艺术能力考试名单。入围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面向考生本人公布。
3. 艺术能力考试
4. 成绩与认定
(1) 艺术能力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可以获发我校《艺术类校考合格证》。
(2) 艺术能力考试合格线划定办法: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的考生中,以艺术能力考试总成绩排序划定校考合格线并发放合格证。
(3) 合格证发放数量不超过相应招生计划数的4倍。当优先填报某一专业类合格考生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4倍时,我校将对同时填报另一专业类志愿且服从类间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例如:艺术能力考试合格考生中第一志愿填报设计学类考生人数超过设计学类招生计划的4倍时,将对排名在计划数4倍以外,第二志愿填报了美术学类且服从类间调剂的考生发放美术学类合格证)
五、报考程序
1. 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19日,网上报名。
2. 2024年2月下旬,确定初选合格名单(如遇各省统考成绩发布较晚等情况,我校将顺延初选结果公布时间及后续安排)。
3. 2024年2月底,考生线上确认、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4. 2024年3月上旬,文化素养测试。
5. 2024年3月底,艺术能力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等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考试安排为准,请关注系统通知)
6. 2024年4月底前,公布校考合格名单并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
六、志愿填报要求
1. 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高考外语语种不限。
2. 获得我校美术学院《艺术类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在高考志愿填报环节填报我校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须与《艺术类校考合格证》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填报其他专业无效)。
3. 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专业报考类别均为艺术类,志愿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所在的批次(提前批或艺术类本科一批等)。
4. 政治思想品德考察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七、录取原则
1. 我校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且符合上述“志愿填报要求”情况的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及艺术能力考试成绩,按如下规则分专业择优录取。
(1)设计学类
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我校设计学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标线,按照艺术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艺术能力考试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素养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按照上述原则录取后,在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其他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的合格考生,可按照艺术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美术学类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美术学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标线,按照艺术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艺术能力考试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素养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按照上述原则录取后,在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其他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的合格考生,可按照艺术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注:
① 设计学类、美术学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标线将于我校组织的文化素养测试成绩公布后在系统内面向考生发布,达标线至少不低于本科(文/理)一批线。
② 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普通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
2. 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志愿,按照艺术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艺术能力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素养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继续在第二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两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类内调剂的,将在本专业类内进行调剂;如不服从类内调剂的,将不予录取。
八、入学事项
新生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其学籍。
九、其他
如遇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及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时,我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及修改招生办法,本招生办法解释权归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2.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3.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精神,我校未来将结合专业培养需要,逐步提高考生文化素养要求。具体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4. 我校艺术史论专业不再组织校考招生环节,将在部分省份相应普通本科批次投放分省招生计划,符合条件考生即可报考,我校将按照考生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具体招生省份和名额以各省份高考志愿填报信息发布渠道公布为准。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98170(美术学院)010-62770334(招生办公室)
传真电话:010-62798175
电子邮箱:myzb@mail.tsingh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