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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我校召开2022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会,部署今年招生录取工作。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6日开始,除上海市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工作预计在7月18日左右结束,上海市预计录取时间为8月5日至11日。由于各省(区、市)的录取批次、录取程序不同,因此投档录取进度并不一致,请各位考生以生源省份招生部门公布的招录安排为参考。
我校2022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公安部、教育部等部委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我校严格遵守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认真落实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学校
报考我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组织开展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对于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并确定专业。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我校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则同分排序规则为: 一、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文史类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成绩,理工类依次比较考生的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成绩; 二、在实施“3+3”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选考3科成绩之和、选考3科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3科中单科次高成绩; 三、在实施“3+1+2”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和数学2科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2科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
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报考 二、报考 三、在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投档成绩需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考生可以在生源省份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登录我校招生就业网录取查询系统(http://zsjy.cipuc.edu.cn)查询录取情况,录取名单将在学院招生就业网进行公示,学校官方微信订阅号也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学校采用本科生管理系统维护招生 我校没有与任何单位进行联合招生,也未派出任何 即日起,024-86982243不再接听招生咨询电话,录取相关信息请关注我校和各省(区、市)招委会通知。 来源:招生办 责编:付雨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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