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123号)等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进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一、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考试科目 | 招生范围 |
1 | 采矿工程(只招男生) | 30 | 英语 计算机基础 矿业技术基础 | 面向全国 |
2 | 地质工程 | 30 | ||
3 | 安全工程 | 30 | ||
4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60 | ||
合计 | 150 |
二、学制与学习方式
学制:两年。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且在2023年7月15日前获得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近三年获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二)报名方式、报名时间
1.报名方式: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lnzsks.com/。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6月4日。
(三)报名资格初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的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资格审核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
(四)考试及录取办法
1.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主要考核学生对英语、计算机基础、矿业技术基础等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语言表达能力和考生的心理素质。考核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
2.录取办法:
资格线:由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最低录取资格线,经辽宁省招考办同意后执行。
录取方式:对达到最低录取资格线上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即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后,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专业。
四、资格复查
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学校对新生前置学历资格进行复核。
五、保障与监督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指导下,在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执行教育部和辽宁省关于第二学士学位各项招生政策规定,确保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
联系部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址:http://bkzsxxw.lntu.edu.cn
咨询电话:0418-5111111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