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医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本科医学各专业、药学、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各专业在校本部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坡路3段40号;农学、工学各专业在西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人民街5段48号。
高职专科各专业在西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人民街5段48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974651平方米,教学行政房面积195819平方米,专任教师71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30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9383万元,图书97.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专业招英、日、俄语种考生,其它各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
100301,临床医学,5年,医学,医学
100301,临床医学(英语班) ,5年,医学,医学
100302,麻醉学,5年,医学,医学
100303,医学影像学,5年,医学,医学
100401,口腔医学,5年,医学,医学
100701,护理学,4年,医学,理学
100801,药学,4年,医学,理学
110302,公共事业管理(医事法律方向),4年,管理,管理学
110302,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方向),4年,管理,管理学
081401,食品科学与工程,4年,工学,工学
081401,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产品加工与储藏方向),4年,工学,工学
090601,动物医学(临床兽医学方向),4年,农学,农学
090601,动物医学(动物防疫检疫方向),4年,农学,农学
090601,动物医学(预防兽医学方向) ,4年,农学,农学
090501,动物科学,4年,农学,农学
090501,动物科学(动物营养与饲料方向),4年,农学,农学
100701,护理学(中职升本),4年,医学,理学
100701,护理学(专升本),2年,医学,理学
090601,动物医学(专升本),2年,农学,农学
090501,动物科学(专升本),2年,农学,农学
081401,食品科学与工程(专升本),2年,工学,工学
510307,动物防疫检疫,3年
510301,畜牧兽医,3年
510305,兽医,3年
510302,畜牧,3年
510303,饲料与动物营养,3年
610306,农畜特产品加工技术,3年
510401,水产养殖技术,3年
510308,兽药生产与营销,3年
630201,护理,3年
630406,口腔医学技术,3年
630404,眼视光技术,3年
620404,医药营销,3年
510301,畜牧兽医(中职升专),3年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医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本科:临床医学(含英语班)、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药学均
为4800元/年;麻醉学、公共事业管理各专业均为4500元/年;食品科学与工程各专业均为4200元/年;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均为3100元/年。
高职专科: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医药营销为5000元/年;畜牧、兽药生
产与营销为4500元/年;其它各专业均为48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1、批准退学的学生,根据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
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2、收取的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用凡未发生的项目予以退费。
六、学校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包括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包括奖励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以及优秀学生干部等。
为确保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帮助困难生向银行申请贷款。学校还实施勤工助学以及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等保障措施,扶持特困生完成学业。
七、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为105%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不招色盲和色弱的考生。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医学、理学各专业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也可接收第二志愿的考生,分数级差为40分(含40分)。
农学、工学各专业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录取享受加分和降分政策的考生。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4673536、4673436 传真:0416-4580464
网 址:www.jzmu.edu.cn或jzmu.baidajo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