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精神,根据学校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安排和要求,卫生管理学院制定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成立第二学士学位录取工作小组
在学校领导下,在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的指导下,卫生管理学院成立第二学士学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专家小组、后勤保障组和督察组,负责复试相关事宜及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一)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专家小组、后勤保障组和督察组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做到组织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做好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工作的监督,严格落实复试工作方案,积极处置考生质疑及应急情况,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复试专家小组
制定科学合理复试工作程序和办法,使复试工作规范有序,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选聘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复试工作;对参加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三)后勤保障组
确保网络复试顺利实施,提供技术和硬件保障;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健康情况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相关复试准备工作。
(四)督导组
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可根据需要选派部分监察人员对面试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二、复试
(一)复试方式
内蒙古医科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复试工作采取网络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前一天,工作人员会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复试当天,工作人员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二)复试日期和地点安排
2022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复试定于2022年7月31日9点整在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精诚楼内蒙古自治区卫生政策研究所举行,共由5名专家组成复试专家小组。考生线上参加,专家线下参加。
(三)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开始前,相关工作人员做好考生资格审验,如考生身份证、已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本科阶段成绩单及其他资格审核材料或证明。
复试前由学院工作人员一一联系、通知到考生,以“腾讯会议”为网络视频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号由工作人员提前发送至考生。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内容
本次复试只设置面试环节。面试环节按招生政策要求执行,面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两部分,各占50%。
2.复试的组织
1)工作人员利用线上抽签软件对考生面试顺序进行随机抽签,抽签结束后,在复试工作群中公布抽签顺序。
2)每位考生复试时长10分钟左右(每名考生面试总时长原则上不得超过12分钟),考虑到网络延迟等原因,原则上每一环节延长时间不超过3分钟。
3)复试专家小组负责考核,成绩由每位复试专家成员现场独立评判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4)复试工作人员将在复试情况表上对复试过程做好详细记录。
5)复试过程中配备录音录像设备,全程有效录音录像。
3.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50分)。主要考核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情况。
2)专业综合能力考核(50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及对前沿动态的了解等。
(五)复试流程
待工作人员通知后,尽早加入复试考生微信工作群组,并将群昵称修改为考生姓名。慎重挑选复试场所,熟练掌握复试软件,充分做好复试准备,严肃对待模拟演练。复试开始前按工作人员的指令用电脑加入相应的腾讯会议“候考室”、加入会议前根据抽签顺序将自己的腾讯会议昵称改为“×号考生”:
1)电脑端打开腾讯会议,全部考生先进入腾讯会议候考室并保持全程在线,接着按照复试顺序接受正式会议邀请,依次进入正式线上考场并开启摄像头、开启音频。工作人员同时会在微信群中对每位考生做出“面试准备”、“面试开始”的相应提示。
2)认真听讲复试注意事项;
3)按考官的指令与其连麦,测试电脑端的音视频质量,调试音视频设备、调整坐姿、调节光线、清理桌面。进入“正式复试会议”即代表复试正式开始,认真进行复试;
4)由工作人员为考生现场抽取考题,考生可作适当短时间思考;每回答完一道题,明确表示“此题回答完毕”;全部回答完毕后应明确表示“全部回答完毕”。
复试结束,退出“复试会议”,以免影响下一位考生复试。
复试结束后在微信工作群组关注工作人员的通知。
注意事项:面试期间考生不得有接打电话或操作其它电子设备行为,手机关机或静音;考生须独自处于封闭空间,面试期间不得有其他人出入,环境相对安静,因噪音、网络不畅影响测试,考生自负责任;考生须衣装规范,注重礼仪。
三、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的面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学校教务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违规处理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录取资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学院将使用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联系电话、邮箱联系考生,请保持电话及邮箱畅通。
2.对于考生提交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测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报请学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复试当天,学院值班电话(电话号码:0471-6653325),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提前联系。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简章以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发布的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若教育部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卫生管理学院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