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为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经学院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
2.学校国标代码:11631
3.学校校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双河镇
4.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高职高专教育和继续教育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 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颁发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我院2020年拟在内蒙古、山西、河南、四川、贵州、广西等省区招生。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
2.外语语种:报考
3.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没有男女比例要求。 三、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学院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对于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院将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
3.提档比例:在所有省区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在招生计划内录取。 4.其他志愿:若出现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我院可以录取其它志愿的考生。
5.报考普通文科(蒙授文科)、普通理科(蒙授理科)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阅档时,当遇到多名志愿相同且投档分相同考生时,普通文科(蒙授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数学成绩;普通理科(蒙授理科)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在招生计划内录取。
6.报考
7.报考我院
8. 报考我院
9.报考我院高职对口招生专业的本专科学生,按考生志愿顺序,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遇到多名志愿相同且投档分相同考生时,依次比较高职专业课综合、高职数学、高职语文、高职
10.优惠加分政策及分数排序:根据教育部的最新相关规定执行,我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11.学费标准:在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各专业学费每年3300元―10000元。
12.住宿费:1000―1100元/年•生。
四、其它
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五、联系办法
电话:0478-8419539 8419900 8414414
网址:http://www.hetaodaxue.com
邮政编码:015000
本招生章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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