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分类考试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银川能源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三、国标代码:13820 四、学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王太堡 五、邮政编码:750105 六、学校简介 银川能源学院创建于1999年10月,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一所办学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大学,现面向全国招生,也是宁夏地区唯一招收国(境)外留学生的民办高校。学校位于美丽的塞上明珠——宁夏回族自治区首付银川市。校园占地1947亩,校舍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000万元。学校现有工学、经济学、管理学、农学、文学、法学等学科领域的本科、专科专业50个,有来自全国26个省区及17个国家和地区的全日制学生16000余人,网络、函授在册学生5000余人,现有专兼职教师65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达到59%。学校设有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电力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商学院、土木建筑学院、信息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文法学院、幼师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 集团简介 希望教育集团成立于2007年10月,现拥有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银川能源学院等5所本科学院,四川天一学院、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高职学院,以及四川希望汽车技师学院,在校生人数达15万余人。2016年7月,光大控股投资希望教育,成为希望教育的重要战略股东;2017年8月,光大控股再次投资希望教育,致力于提高希望教育的投资发展能力。2018年8月3日,希望教育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股票代码:01765.HK)。希望教育以"打造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第一品牌"为愿景,以"快乐学习、快乐工作、快乐生活"为办学理念,高度重视院校的质量与内涵建设,积极探索富有希望教育特色的民办教育发展道路和集团化管理模式,致力于培养各类又红又专的高素质专业技能人才。 七、就业优势: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多年名列全区高校前茅,曾被国家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学校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神华集团、宁夏建工集团等众多大中型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帮助学生高质量就业。近年来,毕业生就业呈多元化发展趋势。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银川能源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用人企业对人才需求的情况,制定2022年分类考试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宁夏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宁夏教育考试院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备注: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 |||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六条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学生。第四章 录取及报到
第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指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考生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本校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宁夏招生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九条 学院按照宁夏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中职升应用型本科高技能拔尖人才免试考核的考生若报考同一专业,总分成绩相同时,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将同时录取总分成绩相同的考生;若文化课与技能测试总分相同时,学校将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大类技能测试分、语文、数学、英语。 2、中职升高职(专科)的考生若报考同一专业,总分成绩相同时,将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大类技能测试分、语文、数学、英语。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已录取考生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二条 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到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到注册,过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第五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建立健全了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实施"奖、助、贷、减、缓"助学帮扶政策,具体形式如下: 1、凡符合国家奖学金有关评定标准,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分为6000元/生/年、3500元/生/年、2500元/生/年。 3、凡符合国家助学金有关评定标准,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单项奖学金3000元/生/年。 4、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开设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1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7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500元/生/年。 5、宁夏籍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高职(专科)学生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每生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 6、生源地助学贷款: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住宿费的在校生及即将报到的新生,每年贷款金额最高为12000元。有关贷款事宜可持《录取通知书》咨询本人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执行)。 7、学院为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银川能源学院学生管理细则》、《银川能源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银川能源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银川能源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校网址:http:// www.ycu.com.cn 联系电话:0951-8409260 8409382 8409201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永宁王太堡 (银川市永宁县王太堡109国道旁,银川公交312路到银川大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