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宁夏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银川能源学院 国标代码:13820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王太堡 邮政编码:750105 1、学校基本概况:银川能源学院创建于1999年10月,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一所办学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大学,现面向全国招生,也是宁夏地区唯一招收国(境)外留学生的高校。校园占地1947亩,校舍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亿元。现有工学、经济学、管理学、农学、文学、法学等学科领域的本科、专科专业42个,设有二级学院12个,有来自全国26个省区及17个国家和地区的全日制学生16000余人,网络、函授在册学生5000余人,现有专兼职教师65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达到59%。学校环境优美、绿郁葱葱,建有宏伟大气、温馨典雅、藏书丰富的智能化图书馆,运动、休闲场馆设施齐全,学生公寓舒适整洁,美食广场高雅,饭菜口味南北兼顾,校园环境网络无死角全覆盖,优质线上课程资源丰富,各类教学、生活设施完备,是师生学习和工作的理想之地。 2、就业优势: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多年名列全区高校前茅,曾被国家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学校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神华集团、宁夏建工集团等众多大中型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帮助学生高质量就业。近年来,毕业生就业呈多元化发展趋势。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银川能源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用人企业对人才需求的情况,制定2019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宁夏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宁夏教育考试院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第五条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标准:8000元/生"middot;年。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1400—1700元/生"middot;年。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六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等教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宁招办[2018]21号)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生报名办法》(宁招办[2018]21号)报考条件的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班、成人中专班、技工学校等学校毕业生; 3、户籍在宁夏具有普通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经参加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报名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校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3、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参加往年普通高考、高职单独考试或其他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被暂停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或高职单独(自主)考试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第四章 报名及考试
第七条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2日-5月25日,报名以考生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2019年10月9日-10月11日,退役军人再次网上报名及信息确认。 第八条 报名地点及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并领取考生号。 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登录宁夏高职院校扩招报名专用网站(http://61.133.219.10:7011)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 第九条 考试形式 1、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面试"考试方式,依据成绩录取。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免予参加文化基础测试,参加学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依据面试成绩录取。 3、符合教育部(教学[2013]3号)文件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和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申请免试录取入学的,须履行报名手续,经学校审核资格、公示,并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后,可由学校免试录取。 4、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条 考试时间 参加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的学生,在宁夏教育考试院录取结束后到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及注意事项学校将另行通知)。第五章 录取及报到
第十一条 录取工作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指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考生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名单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三条 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到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到注册,过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并取消录取资格。第六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建立健全了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实施"奖、助、贷、减、缓"助学帮扶政策,具体形式如下: 1、凡符合国家奖学金有关评定标准,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2、凡符合国家助学金有关评定标准,享受国家特困助学金3000元/生/年。 3、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开设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1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7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500元/生/年。 4、生源地助学贷款:被录取的新生可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信用助学贷款,每年贷款金额最高为8000元。 5、宁夏籍全日制高职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 6、燕宝助学金:宁夏籍优秀高职学生可享受燕宝助学金2000元/年,连续资助三年。 7、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8、学院为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银川能源学院学生管理细则》、《银川能源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银川能源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银川能源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校网址:http:// www.ycu.com.cn 联系电话:0951-8409260 8409278 8409382 8409201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永宁王太堡 (银川市永宁县王太堡109国道旁,银川公交312路到银川大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