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和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艺术类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1.我校2022年艺术类招生专业共十个,具体包括
2.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2022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体检要求符合教育部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我校2022年艺术类各专业不组织校考,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组织的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并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子科类见附件2。
3.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各专业文化成绩要求如下:
(1)报考
(2)报考
(3)报考
4.报考
5.
三、录取规则
1.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下:
(1)
(2)
(3)
(4)上述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艺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照文(历史类)/理(物理类)分别排序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四、其他说明
1.2022年我校艺术类的
2.被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3.艺术类专业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不限,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限。
4.新生入学报到后,我校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复查复测不符合相关要求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5.
五、本简章由
六、联系方式
(望江校区)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邮编: 610065
(华西校区)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 邮编: 610041
(江安校区)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 邮编:610207
招生咨询电话:028-86080605、028-86081605
招生咨询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招生咨询邮箱:zs@scu.edu.cn
二〇二二年四月
- 附件【附件1:
四川大学 2022年艺术类专业分省计划.pdf】已下载8597次 - 附件【附件2: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对应子科类表.pdf】已下载329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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