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初检。严格对照招飞自荐标准(点击浏览)进行自我检测,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指定地点报名,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招飞初检。
二.体检、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初检合格考生,须体检前一周内完成招飞体检申请信息的录入(点击进入,未初检或初检未合格的录入数据无效),并按时携体检通知单、身份证、一张标准照(大小不限,彩黑不限)上站参加招飞体检。体检前两天要求饮食清淡、睡眠充足、适度运动。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完成所有体检项目需时两天。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考生,还须接受心理测试和背景调查。体检期间,食、宿、交通自理。
三.发放体检结论通知单。考生收到体检结论通知单后,请及时按要求回复负责老师。因收件地址等信息有误,通知单未及时送达的,我们会择时统一补发,请未收到通知单的考生,尽快将收件地址、收件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发给我校各地招飞负责人。
请考生务必按通知单要求,按时在高考前尽快将回执填写完整,与要求寄发的其他的资料一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或挂号信邮寄给我们(不推荐用平信或其他快递形式发件),以便采集考生的高考报名信息,保证高考后录取无误。
四.复查。对完成体检的考生(高中毕业生),将于2014年6月,高考后一周组织身体复查。我们将在寄发给考生的体检结论通知单(一般体检后2月内发出)里或电话通知明确复查具体安排。 五.录取。2014年7月开始,根据招飞计划择优录取达到招飞控制分数线的合格考生(高中毕业生);经选拔合格被录用的“大改驾”学生,将于8月底进入我校学习。被录取学生必须服从学院或航空公司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