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学校代码:11066)
烟台大学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最佳中国魅力城市——烟台,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于1984年建校,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援建。学校东临黄海,西依青山,环境优美,气候宜人,是国内距海最近、拥有海岸线最长的滨海大学。
学校1985年正式招生,1998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2年获批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同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9年成为省市共建高校。2020年学校获批项目博士后招收资格,入选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列,法学、药学两个学科入选山东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行列。化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工程学、材料科学先后进入ESI全球前1%并稳定保持。
二、运动训练专业简介
运动训练专业设在体育学院。
体育学院现有运动训练和休闲体育两个本科专业。学院拥有教学办公楼、多功能训练馆、篮球馆、乒乓球室、塑胶跑廊、室外塑胶篮球场、网球场等一流办学设施。学院现有教授2人,副教授21人,国际级裁判员2人,国家级裁判员5人。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在各级各类体育竞赛组织和裁判、课外体育活动指导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先后培养出世界冠军14人次、全国冠军35人次。
运动训练专业:本科,学制四年。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体育专业的理论知识与技能,以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能从事运动训练、体育教学、体育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体育科研等方面的应用型人才。课程包括教育学、体育概论、专业导论、运动训练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体育社会学、体育科研概论、体育统计学、体育管理学、体育保健学、体育测量与评价、学校体育学、田径、篮球、排球、体操、健美操、武术、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以及体育舞蹈、瑜伽、跆拳道、轮滑、游泳、健身健美等。
三、运动训练专业招考情况
1.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90名,面向全国招生。
招生项目:篮球、田径、柔道、摔跤(自由式、古典式),分项目拟招生计划如下表所示(最终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项目 | 计划数/人 | ||
男 | 女 | ||
篮球 | 10 | 5 | |
田径 | 田赛 | 8 | 5 |
径赛 | 14 | 6 | |
柔道 | 12 | 4 | |
自由式摔跤 | 12 | 4 | |
古典式摔跤 | 10 | — |
2.报名
(1)报考条件
①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2024年高考招生报名;
②考生须具备所列招生项目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
③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
(2)报名须知
①考生于2024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②考生依据所获的运动等级项目进行体育专项报名、考试;
③考生须认真了解报名条件和招生项目,不符合我校相关要求的视为无效。
3.考试
(1)文化测试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9:00-10:30 | 14:00-15:30 | |
3月30日 | 语文 | 数学 |
3月31日 | 政治 | 英语 |
(2)专业测试
考试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5月12日。
考试方式: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4.录取
(1)体育专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0分,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采取四舍五入计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分项目分性别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体育专项、语文、数学、政治成绩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3)若第一志愿某项目合格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调整至其他第一志愿有合格生源的项目使用,调入项目顺序依次为篮球、田赛、径赛、柔道、自由式摔跤、古典式摔跤,每个专项1人,不分男女按综合分由高至低排序录取,无合格生源的项目轮空;若仍不足,再轮循环,依此类推。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接收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录取办法与第一志愿相同。
(4)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5)考生录取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其他
1.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学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核批的执行。
2.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烟台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招生简章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005
咨询电话:(0535)6902653,6902591
学校网址:https://www.yt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bkzs.y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