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综合改革学考中合格考和等级考的区别?
记者问:
改革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二者有什么区别?
回答:
合格考试与等级考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考试范围、考试目的、成绩使用、试题难度、考试时间安排等方面:
一是关于考试科目及成绩呈现方式
合格考试包括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成绩呈现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或“不合格”的标准不是按比例划定的,而是按照学业质量来确定,60分合格,达不到60分就是不合格。
关于等级考试,刚才邓书记介绍了,是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由学生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考生的原始成绩按照等级转换办法经过换算后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不过,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学生对等级科目的选择是有条件限制的。一是不得将达不到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合格”要求的科目作为等级考科目。二是要考虑自己选择的等级考科目能否满足高校对专业选科的要求。
二是关于考试范围
合格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等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和选修1(2018级以后称为选择性必修课程)内容。
三是关于考试目的及成绩使用
合格考试的目的在于检查全体高中学生是否达到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强调共同基础,通俗地说可以称为“强化基础”,是一种标准参照考试。合格考试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和春季高考高职(专科)录取的主要依据;等级考试是一种常模参照考试,在“强化基础”的前提下,凸显不同高中生在学业修习上的学业水平和学科特长,考试难度相对较大,强调区分度,通俗地说可以称为“突出个性”。等级考试成绩是学生参加本科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四是关于考试时间和次数
合格考试每学年组织两次,分别安排在每学年上、下学期末。高中生在校期间有多次考试机会,但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等级考试时间安排在夏季高考(统一高考)后进行,普通高中生在校期间只有1次考试机会。其他高中阶段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参加等级考试,与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同时进行。等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