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14年
一、招生计划
1. 招生
2. 招生人数:15人,文理兼收。
二、报考条件
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3项条件:
1. 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2. 有一定的书法基础,身体健康、非色盲色弱者。
3. 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地(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三、报名办法
1.考生在考点参加现场报名,经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打印准考证,并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2. 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①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 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③ 近期同底片一寸备用照片2张;④报名考试费95元,资料费5元,艺术专业
四、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书法临摹、书法创作(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考点及时间安排:
| 考 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地点 |
| 陕西 西安 | 2 月 21 日 | 2 月 22 日 | 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 28 号 ( |
3、考生必须持《
4、校考成绩将在3月底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在
五、重要提示:
1.一旦报名成功,考试报名及资料费一律不退。
2.除身份证原件和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原件退还外,其余材料一律不退;如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未下发,可暂用省级统考证和成绩条代替。
3.凡接到我校签发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仍需参加全国高考。
4.若未参加省级专业统考或统考成绩不合格者,均不得报考我校,否则即使参加校考,成绩也无效。
六、录取办法
1. 凡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校考合格的考生,政审和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和
2. 高考文化课基本要求:单科语文、
3. 录取时不分文理,对于要求文理分科的省份,按所在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 校考合格生源少于4人的省份,分省招生计划公布暂定为0,录取时若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的录取标准,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5. 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若有相关规定,按规定执行。
七、入学事项
1 .新生凭《高考文化课考试准考证》、《
2.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
3. 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收费标准执行,9900元/每年。
本简章由
通 信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 政 编 码: 710049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2668320
中国书法系咨询电话:1511484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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