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介绍
(一)
培养掌握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化与科学知识,熟悉党和国家宣传政策法规,能在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等传媒机构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宣传、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素质人才。
学制4年,授予
主要课程:广播电视栏目与频道策划、广播电视写作、中国古代
(二)
按照“注重养成、加厚基础、拓宽口径、强化实践”的人才培养思路,以及“
学制4年,授予
主要课程:中外戏剧史、
二、招生计划
(一)计划向有艺术类统考成绩的10个省份投放: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西、山西、内蒙古、四川、陕西、山东。
(二)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采用生源省份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
(一)在省统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且无文化课位次的,依次参考:专业课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二)如上述录取规则不适用,则执行当地艺术类成绩折算办法,由高到低排队录取;如分数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课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四、 收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五、 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西安市西长安街558号
邮编:710122
电话:029-88182275
传真:029-88182277
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编:710063
电话:029-85388805
传真:029-85385730
网址: www.nwupl.edu.cn
邮箱:zsb2275@163.com
若教育部有新政策出台,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本简章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