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名称:
二、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三、办学地点:
地址: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
邮编:710128
四、招生计划:
2016年
五、录取规则:
1、普通高考文史、理工类招生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2、艺术类招生
外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统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陕西省报考
陕西省报考
陕西省报考
3、其他
专业级差分:由于我校各专业差异不大,因此在录取时不采取志愿间级差扣分(或加分)的政策。
男女生比例:学校对考生男女性别一视同仁。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录取时,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录取程序:我校按照省(市、区)招生计划数的投档比例要求,接收投档。
优惠加分政策:承认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政策,
外语要求: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均不限语种。
六、收费标准:
学费:普通本科4500元/生/年(其中
住宿费:1000-1200元/生/年。
七、各类奖学金标准: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生/年;安徽商会助学金5000元/生/年;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九、招生咨询:
1、《
2、
3、
联系电话:029-85319401
联系传真:029-85319500
E-Mail:zsb@xisu.edu.cn
本章程解释权归
二○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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