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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办法适用于 二、招收保送生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综合成绩优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全面发展。申请保送生的同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①全国高中数学联赛;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③全国高中学生 2、综合成绩位于省级著名重点中学前20%,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 3、综合成绩位于省级著名重点中学前20%,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的名称是:(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2)国际环境 4、综合成绩位于省级著名重点中学前20%的省级优秀学生。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注:所有保送生必须在教育部相关网站公示,如因考生本身未在教育部相关网站公示,即不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三、招收程序 申请者需登陆 考生需登录 四、录取原则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确定人选。我校确定的拟录取保送生名单须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我校收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录取审批表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实施程序 1. 2012年12月11-25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在12月28日之前将所有材料寄至 2. 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5日期间, 3. 2013年1月5-15日,审核通过的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4. 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参加 六、公示 经我校确认的保送生须由学生所在中学张榜公布,省级招生办公室在本省相关媒体公示,我校也将通过 七、监督机制 1、招收保送生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我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23501551)。 2、自荐人应本着“诚信” 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我校将取消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及学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的,责任自负。 九、未尽事宜由 联系电话:022-23504845 传真:022-23508545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