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的前身天津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原国家政务院批准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著名内分泌学家、医学教育家朱宪彝教授为首任校长。1994年6月天津医学院与天津第二医学院正式组建成立天津医科大学。1996年12月成为天津市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市属院校,2015年10月成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2月成为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天津医科大学积极投身于我国医学高等教育事业,是国家最早批准试办八年制的2所医学院校之一,也是首批试办七年制的15所院校之一。学校目前有气象台路与广东路2个校区和7所大学医院。现有本科专业21个,设有19个学院(系)和1个独立学院。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11380人,其中本科生5458人,硕士生3900人,博士生1087人,学历留学生935人。
包含大学医院在内学校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615人,其中正高级751人,副高级1596人。拥有国家级人才134人次,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外籍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4人及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8人及青年拔尖人才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15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5人;科技部“973”首席科学家4人;国家人社部有突出贡献专家17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8人。
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天津市级教学团队22个,天津市级教学名师31人,5个教学团队和10名教师获得天津市“在抗击疫情工作中课程思政优秀教学团队和优秀教师”称号;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3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天津市级一流本科建设课程38门;天津市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优秀团队、教学名师)10项;获批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3项,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1名,天津市级课程思政优秀教材6部;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基地2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2个,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虚拟教研室入选教育部首批专业建设类虚拟教研室。2002年和2008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和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2013和2014年分别通过教育部护理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认证和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09年以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2项,二等奖15项。学校于1997年正式成立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部门国际医学院,留学生生源来自105个国家,留学生教育规模与质量居全国医学院校前列,现有国家级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8门,天津市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5门,“来华留学生临床医学专业全英文教学与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010年教育部首个来华留学英语师资培训中心(医学)落户学校后,已为全国54所大学的1050名教师提供培训。
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生导师467人,硕士生导师1340人。
现有国家重点学科5个,天津市重点学科18个;天津市顶尖学科3个,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4个;9个学科领域进入全球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学科排名前1%,其中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3个,研究所16个,天津医学表观遗传学协同创新中心获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现有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1个,天津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3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 ,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并获滚动支持。“十二五”以来,学校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纵向项目2968项,经费超15亿元;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131项,包括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4项,何梁何利奖1项,天津市科技重大成就奖1项,天津市国际科技合作奖1项,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3项、一等奖22项,天津市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2016年学校获批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学校大学医院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4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全国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科教兴国示范基地”1个,全国改善医疗服务先进典型医院3个。5所大学医院获批13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天津市分中心),其中肿瘤医院是首批国家恶性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学校先后与26个国家和地区的98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在医学和生物医药领域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聘请159位世界知名医学专家、教授担任学校各学科的名誉教授和客座教授,成立了“外国专家顾问委员会”,推动学校国际化发展。
学校以医学科学为核心,以生命科学为依托。学校坚持教育教学为立校之本,科学研究为强校之路,努力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产出高水平医学研究成果,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培育并传承有特色的大学文化,为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医科大学而不懈努力奋斗。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3年,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总计划为10名,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专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 | 授予学位 |
临床医学 | 五年制 | 3 | 医学学士 |
医学影像学 | 五年制 | 2 | 医学学士 |
预防医学 | 五年制 | 2 | 医学学士 |
临床药学 | 五年制 | 3 | 理学学士 |
考生可登录天津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站(网址:http://www.tmu.edu.cn/bkzs/)“专业介绍”栏目或天津医科大学招生办微信公众号了解专业详细介绍。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2.参加2023年台湾“学测”,成绩须达到专业成绩要求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各专业学测科目及成绩要求见下表:
招生专业及学制 | 学测科目及成绩要求 |
临床医学(五年制) | 数学A、自然两门科目学测成绩均须达到前标级及以上;且国文、英文两门科目学测成绩均须达到均标级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五年制) | |
预防医学(五年制) | 国文、英文、数学A、自然四门科目学测成绩均须达到均标级及以上;且数学A、自然其中一门科目学测成绩达到前标级及以上 |
临床药学(五年制) |
3.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文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医学类各专业色盲、色弱考生不予录取。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所在高中学生证及有关申请人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指南、高校招生简章,了解高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招生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应按高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考生报名时可填报我校4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审核及考核
(一)审核阶段(2023年4月1日至4月15日)
报名结束后,学校招生办公室下载考生信息及材料,并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初审后,学校于2023年4月中旬左右在系统中公布审核结果。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学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2023年4月下旬至5月14日)
审核完成后,学校将于2023年4月中旬左右在本科招生网站发布考核通知,考核形式为远程视频面试。
考生应及时查看考核通知,注意学校公布的面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并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结合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学测成绩综合评定,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二)录取安排
学校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学校将于2023年7月份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征集志愿安排
对于未录满的计划,学校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于5月20日设置征集志愿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要求。
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
学校于6月1日至20日期间开展征集志愿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6月21日前将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6月21日统一公布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学校将于2023年7月份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政策说明
(一)入学报到
新生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学校报到,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具体事宜见《天津医科大学2023级新生入学须知》。新生入学后,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在校管理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天津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和《天津医科大学学生手册》等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管理。学校为考生提供优越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以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三)学费及住宿费
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医学类各专业学费为5800元人民币每生每学年;住宿费为800-1200元人民币每生每学年,根据具体住宿条件收取。
(四)奖助学金
学生入校后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奖助学金政策。
六、纪检监察
学校台湾学测生招生选拔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接受纪检部门以及社会共同监督。
七、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86-22-83336710
咨询及报名邮箱:zhaoban@tm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www.tmu.edu.cn/bkzs/
招生微信公众号:天津医科大学招生办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二)招生监督
监督电话:86-22-83336132
监督邮箱:jiguanjiwei@tmu.edu.cn
八、附则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天津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