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维护考生和高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学校开展录取工作和招生咨询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名称:
二、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培养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四、学校代码:10068
五、办学地点: 五大道(马场道)校区——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邮编300204;滨海校区——天津市大港区学府路60号,邮编300270。
六、学校概况:
第四条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天津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并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本科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协调处理日常的招生工作。学校党委、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员、全程监督。
第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原则实施开展。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及学校学科专业布局,制定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学校同时还将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学校根据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用于解决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九条学校求索荣誉学院是天津市教育体制改革示范项目,其生源是在已被学校录取的新生中选拔,具体的筛选条件将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为保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种人才培养计划的落实,求索荣誉学院不接受已录取到
第十条学费收取按天津市规定的标准执行,预科阶段——每生每学年3800元;本科阶段——文科类(不含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及考生志愿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10%;凡已进档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学校将全部录取,不做退档处理。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安排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将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同分条件下,优先安排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外语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
第十四条对享受省(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进档,但进档后排序时以实考分为准,当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优先录取(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学校对江苏省考生(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考生除外)的学业水平
第十七条学校2019年在浙江招生专业(类)对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十八条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口试成绩不合格者,外语类专业不予录取。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外语口试的,学校对口试不作要求。
第二十条学校外语类专业一般招收
外语专业根据学生接受能力,逐渐使用所学外语授课,非外语专业公共外语一般开设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学校关于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面向台湾免试入学的招生细则分别详见《
第五章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三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直接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考生可于录取期间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四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书面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除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已录取的外国语中学的保送生不得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就读;按照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改变高水平运动员身份,要按照《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外国语言
第二十八条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出国交流资助等。学校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帮扶资助,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具体的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学校网站及2019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九条学校网址:http://www.tjfs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tjfsu.edu.cn/
招生办公室E-mail:twzhaoban@tjfsu.edu.cn
咨询电话:+86-22-23247377
微信公众平台: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度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章程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三十一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2019年5月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