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第十批博士授权单位,举办有
一、办学性质及校址
1.学校部委码:10636。
2.校址:学校共有3个校区,各校区校址如下:
狮子山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成龙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遂宁校区: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科教园区科创西路88号。
3.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4.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5.学校形式:全日制本科学制为四年。
6.毕业证书: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
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学费及住宿标准
1.招生计划总数:50人。
2.招生专业、学费及住宿标准:
招生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4800元/年 | |
5200元/年 | |
10000元/年 |
备注:专业学费标准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为准,住宿费约700至1200元/年。
我校在港招收学生的专业介绍请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s://zs.sicnu.edu.cn)。
三、录取原则
除
报考艺术
四、关于转专业
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我校出台了《
专业调整须经本人申请、相关学院组织考试(考核)等环节,对符合条件者准予专业调整。艺体类学生高考录取所依据的专业课考试科目不一致者不得进行专业调整;艺体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
五、其他事项
1.新生入学后,请准时参加学校安排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2.学校将于7月邮寄《录取通知书》给录取新生,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入学报到。
3.新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
4.新生与祖国大陆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
5.新生入学注册后,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六、如有未尽事宜,招生就业处将会在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邮政编码:610066
电 话:028—84768899
传 真:028—84763388
电 邮:sdzs@sicnu.edu.cn
联 络 人 :王老师 刘老师
院校网址:https://www.sicnu.edu.cn
招生信息网站:https://zs.sicnu.edu.cn
招生信息微信公众号: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招生咨询微信群: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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