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2.8万平方米(约合791.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9平方米;生师比13.4:1;专任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序 号 | 专业 代码 | 艺术类 专业名称 | 学 制 | 科 类 | 授予学 位门类 | 学费 (元/年•生) | 备注 |
1 | 130201 | 4 | 艺术文 | 10000 | |||
2 | 130202 | 4 | 艺术文理 | 5000 | 师范类 | ||
3 | 130305 | 4 | 艺术文理 | 10000 | |||
4 | 130309 | 4 | 艺术文理 | 10000 | |||
5 | 130402 | 4 | 艺术文 | 10000 | |||
6 | 130406 | 4 | 艺术文 | 10000 | |||
7 | 130502 | 4 | 艺术文理 | 10000 | |||
8 | 130503 | 4 | 艺术文理 | 10000 | |||
9 | 130504 | 4 | 艺术文理 | 10000 | |||
10 | 130506 | 4 | 艺术文理 | 10000 |
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
对于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通过国家中小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学费按照沈阳市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住宿费根据学校住宿条件和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的1000元—1200元/年/生标准收取。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依据《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实行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制度如下: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宝钢奖学金10000元/人/学年;市长奖学金6000元/人/学年;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学年、二等2500元/人/学年,市政府奖、助学金:一等1500元/人/学年、二等750元/人/学年、助学金5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以及由社会各界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等。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学费减免:孤儿大学生减免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各学院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各学院奖助学金评比结束后,将奖助学金评比结果通过学院宣传板和学院网站公示一周。
六、录取办法说明
1. 院校志愿及录取
辽宁省:
其他省份: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当院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我校各个艺术类专业对外语语种和外语小分没有限制。
2.投档比例
辽宁省:
其他省份:省外艺术类按生源所在省的所属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
3.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艺术类各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联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按照该省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按以下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其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
备注:以上所有省份的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或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照各省文件精神,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针对体检要求填报专业,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6. 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62721597、62268563、62268564
网 址:https://syuzsjy.syu.edu.cn
沈 阳 大 学
二〇二〇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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