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传统优良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建设百所高校之一。
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迁至昆明合组西南联合大学,下设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法商学院、师范学院。抗战胜利后,1946年组成联大的三校复员北返,师范学院整建制留在昆明独立办学,定名国立昆明师范学院,1950年改名昆明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云南师范大学。历经80余载的更迭发展,学校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人才30余万人,被誉为“红土高原上人民教师的摇篮”。
一、招生计划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 计划数 | 学 制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备注 |
地理学部 | 080908T |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 45 | 2年 | 4500 | 建议理工类考生报考 |
070501 | 地理科学(师范) | 45 | 2年 | 4500 | ||
信息学院 | 080910T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5 | 2年 | 4500 | 建议理工类考生报考 |
文学院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45 | 2年 | 3400 | 建议文史类考生报考 |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0101K | 法学 | 45 | 2年 | 4000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3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45 | 2年 | 4000 | 建议文史类考生报考 |
体育学院 | 040201 | 体育教育(师范) | 45 | 2年 | 3400 | |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 070201 | 物理学(师范) | 45 | 2年 | 4500 | 建议理工类考生报考 |
化学化工学院 | 070301 | 化学(师范) | 45 | 2年 | 4500 | 建议理工类考生报考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001 | 生物科学(师范) | 45 | 2年 | 4500 | 建议理工类考生报考 |
1.热爱祖国,遵章守纪,品德良好。
2.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我校近三年(2020年7月毕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尚未就业的往届生。
3.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4.体检标准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5.考生报名时,建议综合考虑自身的兴趣爱好、个人发展需求、相关联的知识储备和将来能否正常毕业。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1.报 名 时 间:2023年6月18日-6月24日
2.面 试 时 间:2023年6月25日-6月30日(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3.录 取 公 布 时间:2023年6月30日以后
4.招生办咨询电话:0871-65910379、65912887
5.报名办法:线上报名
学院 | 报名QQ群号 | 联系人 | 咨询电话 |
信息学院 | 1124128159 | 冯小丹 | 0871-65941295 |
文学院 | 297260029 | 高德娟 | 0871-65911661 |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 418236690 | 贾大朋 | 0871-6591113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782833834 | 高永祥 | 0871-65911229 |
地理学部 | 908495258 | 李兴莉 | 0871-65941200 |
体育学院 | 554153616 | 丁先琼/郭飞 | 0871-65943558 |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 794815763 | 欧全宏 | 0871-65941168 |
化学化工学院 | 923855159 | 朱蓉蓉 | 0871-65941086 |
生命科学学院 | 698413008 | 樊冬梅 | 0871-65941387 |
请考生报名时填写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第二学位招生报名表》,并发给学院联系人。
四、考试方式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能力。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1.考试以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面试的方式为线下面试。
2.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百分制)如下:
(1)大学本科参加比赛及获奖情况,占5%。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占50%。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35%。
(4)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占5%。
(5)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占5%。
五、招生录取1.报名结束后学校组织相关学院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经学校复核后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进行分专业考核面试。
2.录取原则: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学生平均学分绩点×25]×50%+面试成绩×50%)]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学生平均学分绩点、面试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学生平均学分绩点、面试成绩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3.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4.入学报到后进行身体复查,身体条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六、就业政策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七、毕业证及学位颁发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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