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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 来源:中国美术学院 1483

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中国美术学院(英文名称China Academy of Art)

二、院校国标码

10355

三、校址

南山校区: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218号

象山校区:杭州市西湖区转塘镇象山352号

良渚校区: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古墩路2849号

四、层次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中国美术学院

证书

种类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美术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研究招生重大事宜并报学校党委会审议决策。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主管校领导担任主任。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外地(非办学机构所在地)考点招生工作组,负责该考点的宣传、咨询和招生考试。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计划招收本科生1620名(含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计划75名;文化与旅游部援疆援藏普通类计划5名;面向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70名。相关招生章程另行公布。),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艺术类校考(全国不分省计划):

专业名称及国标代码

招考专业(类、方向)

计划

人数

学制

备注【统考要求】

中国画130406

中国画

48

4年

按省市招生管理部门要求

书法学130405

书法学

32

4年

书法类(未组织统考的省市除外)

美术学类1304

造型艺术类

305

4-5年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设计学类1305

设计艺术类

565

4年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戏剧与影视学类1303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235

4年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环境设计130503

环境艺术

30

4年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艺术类统考(全国不分省计划)

专业名称及国标代码

招考专业(类、方向)

计划

人数

学制

【统考要求】

建筑学082801

建筑学

85

4-5年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艺术类统考(中外合作项目分省计划)

专业名称及国标代码

招考专业(类、方向)

计划

人数

学制

【统考要求】

(130504H)产品设计

(中外合作办学)

产品设计

25

4年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130503H)环境设计

(中外合作办学)

环境设计

25

4年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130509H)艺术与科技

(中外合作办学)

艺术与科技

25

4年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普通类(分省计划)

专业名称及国标代码

招考专业(类、方向)

计划

人数

学制

备注

艺术学理论类1301

艺术理论类

50

4年

招生计划以各省下达为准

风景园林082803

风景园林

30

4年

招生计划以各省下达为准

工业设计080205

工业设计

60

4年

招生计划以各省下达为准

艺术设计学130501

艺术设计学

30

4年

招生计划以各省下达为准

普通类(文旅部共建项目):

专业名称及国标代码

招考专业(类、方向)

计划

人数

学制

备注

艺术学理论类1301

艺术理论类

3

4年

(面向新疆2人、

西藏1人)

风景园林082803

风景园林

1

4年

仅面向西藏

工业设计080205

工业设计

1

4年

仅面向新疆

注: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三、录取规则

艺术类(校考)专业及建筑学专业属于艺术类第一批录取;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制定分省计划,采用各省美术类统考综合分成绩录取;艺术学理论类专业、风景园林专业、工业设计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制定分省计划,安排在普通类录取。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计划投放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艺术类(校考)和建筑学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属于专业考试自主命题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报考专业如为所在省级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应先参加所在省级统考,省级统考合格后,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成绩才有效。请考生咨询所在省份所报专业的统考合格要求,我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统考专业合格要求执行。

艺术类(校考)专业和建筑学专业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依次从第二志愿、服从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按此录取仍未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调剂录取。

艺术类(校考)专业和建筑学专业不限生源省份,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

艺术类(校考)专业和建筑学专业不区分文理科按统一标准录取(不分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以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报考考生均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我校将参考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的75%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2)艺术类专业(校考):本校自主命题的专业复试考试分数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复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复试成绩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综合分折算公式:

综合分 = 专业复试成绩总分÷专业复试成绩满分×60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3)建筑学专业: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4)个别省份(例如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学业水平量化加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排名及录取。

艺术类(统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艺术与科技(中外合作办学)制定分省计划,专业成绩采用各省(市、自治区)美术类省统考综合成绩,安排在艺术类第二批平行志愿录取,投档规则和综合分折算方法按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普通类录取规则:

艺术学理论类专业、风景园林专业、工业设计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在普通类录取。录取时按计划投放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投档规定执行,进档考生择优录取。最终录取批次、投档规则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其他: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华侨、港澳台考生,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培养项目,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对于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须在物理、历史、技术3门科目中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须选考物理科目方可报考;报考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在“3+3”试点省份须在物理、历史、技术3门科目中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在“3+1+2”试点省份须首选历史;艺术学理论类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3+3”试点省份不作选考要求,在“3+1+2”试点省份须首选历史;其他专业对考生不提选考科目要求。非新高考改革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招生专业的文、理科类要求,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十四、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取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学费标准:每生18000元/学年(其中艺术学理论类专业每生7500元/学年,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学艺术与科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75000元/学年)。

本科教学实行学分制管理,若参加辅修专业学习,需按照实际修读学分另外收取辅修学分学费。

住宿费标准

4人间(南山校区、象山校区、良渚校区) 1600/生·年

6人间(含5人间,南山校区、象山校区、良渚校区)1200/生·年

十五、资助政策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8000元/年),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

十六、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7164623。

十七、网址及联系电话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aa.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b.caa.edu.cn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7164630

传真:0571—87164629

外籍人士报考我校,请致电国际教育学院或登录网站查询(网址:http://admission.caa.edu.cn,联系电话:0571—87164712。

十八、其他须知

(一)中国美术学院专业教学为基础和专业「两段式」教学模式,各招考专业大类包含专业见下表:

国标代码

专业名称

招考方向

包含专业

130406

中国画

中国画

130405

书法学

书法学

1301

艺术学理论类

艺术学理论类

130101-艺术史论;130102-艺术管理

1304

美术学类

造型艺术类

130401-美术学;130402-绘画;130403-雕塑;130404-摄影;130408-跨媒体艺术;130409-文物保护与修复;130411-纤维艺术

1305

设计学类

设计艺术类

良渚校区130502-视觉传达设计;130504-产品设计;130505-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8-数字媒体艺术;130509-艺术与科技;

象山中心校区130510-陶瓷艺术设计;130506-公共艺术;130507-工艺美术

(两校区的学科基础段教学围绕校区内所设专业开展,入学时根据专业校考成绩和个人意向,选择在良渚校区或象山校区学习)

1303

戏剧与影视学类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130305-广播电视编导;13030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130310-动画;130311-影视摄影与制作

130503

环境设计

环境艺术

082801

建筑学

建筑学

082803

风景园林

风景园林

080205

工业设计

工业设计

该专业为跨学科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入学时经双向选择进入工业设计学院或创新设计学院学习

130501

艺术设计学

艺术设计学

该专业为跨学科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入学时经双向选择进入手工艺术学院或创新设计学院学习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视情节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中国美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中国美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四)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简章、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招生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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