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宁波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的规定,我校对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了综合能力和思政面试,最终有143人通过了面试,现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1.资格审核和面试结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 | 通过面试人数 | 拟录取人数 |
工商管理 | 60 | 38 | 35 | 35 |
汉语言文学 | 40 | 51 | 38 | 38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25 | 16 | 14 | 14 |
金融工程 | 55 | 49 | 44 | 44 |
工程力学 | 20 | 12 | 12 | 12 |
2.拟录取名单
公示日期:2023年6月20日—6月26日
如对公式的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反映,电话:0574-87600233。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