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是一所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新兴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1986 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和不懈奋斗,学校目前综合实力已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宁波大学是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设有25个学院,2家直属附属医院,占地3037亩,建筑面积123.57万平方米,图书馆面积5.1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科生 16856 名,各类研究生7324名,来华留学生2497名(其中学历生1907名);教职工2890名,其中正高职称人员452名,博士学位人员1297名,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其中1名为外籍院士)、加拿大两院院士1名、加拿大工程院院士1名、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1名和欧亚科学院院士1名。学校设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0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以及 62 个本科招生专业。据ESI公布的数据,工程学、临床医学、化学、材料科学、动植物科学、农业科学6个学科进入世界学术机构前1%。
学校全面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与台湾海洋大学、台湾淡江大学、台湾东吴大学等34所台湾高校签订了校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议,与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开展了校际学术及学生交流与合作。1993年,首开两岸大学生交流互访先河,甬台两地大学生互访26次。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2.学校国家代码:11646。
3.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 高等学校。
4.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
5.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二、申请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2020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所申请专业的录取规定。
三、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 学制 |
会计学(CPA CANADA) | 四年 |
会计学(ACCA) | 四年 |
金融学(全英文班) | 四年 |
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文班) | 四年 |
汉语言文学 | 四年 |
新闻学 | 四年 |
广告学 | 四年 |
法学(英语特色班) | 四年 |
英语 | 四年 |
日语 | 四年 |
德语 | 四年 |
注:招生计划视具体生源情况而定,每个专业最多录取台湾高中毕业生不超过5人。
四、申请时间
2020年5月1日至5月31日。
五、申请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可以直接向我校提出申请,需要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填写完整并经本人签字的《宁波大学2020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原件1份)(附件1);
2.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1份);
3.学生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
4.学测成绩单、学测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复印件1份),以及经个人签字或签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附件2);
5.获奖证书或有关申请者经历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当地警察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原件1份);
7.身体健康证明书:①常规身体健康检查,应包含视力检查,排除色盲、色弱等眼部疾病;②X光胸部透视检查;③肝功能化验报告;
考生申请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一经核实即予取消申请资格。
考生请将以上申请材料依序装订成册后,于2020年5月31日之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邮寄至我校(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邮政编码:315211),并在信封上注明“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材料”字样。同时,将申请表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nbuzsb@nbu.edu.cn。
我校收到申请书面材料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回复确认。无论考生的申请是否被接受与录取,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回。
六、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按照语文、数学、英文中任意一科成绩标级的高低并结合申请材料择优进行录取。若根据考生学测成绩无法区分高低,则将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进行录取。
拟录取考生的学测成绩须经教育部考试中心核对确认。核对确认无误后,拟录取学生信息将报送至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联招办),由联招办统一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将学生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进行电子注册。
七、入学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八、培养与管理
1.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学生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2.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九、收费标准
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政编码:315211
电话:86-574-87600233
传真:86-574-87609301
学校网址:http://www.nbu.edu.cn
附件1:宁波大学2020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doc